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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東城區(qū)】2023-12-212023年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
發(fā)布時間 2023-12-24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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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詳情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施工招標 招 標 文 件 專用部分 招 標 人:***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月 使用說明 《***市房屋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文件***(2017版)》的結構體系,由《通用部分》和《專用部分》兩部分構成?!锻ㄓ貌糠帧纷鳛楣ぞ邥鴳斉c《專用部分》配套使用。 本《專用部分》是根據《通用部分》內容的指引,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前提下,結合擬招標項目具體情況和要求,編制的適用于擬招標項目內容的招標文件,是對《通用部分》的具體化或補充,是與《通用部分》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使用時,招標人應充分落實主體首要責任。特別是對于***市、區(qū)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人應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 號)、《***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wěn)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京政發(fā)〔2022〕23 號)、《***市財政局關于落實好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的通知》 (京財采購〔2022〕1143 號)等有關規(guī)定,以持續(xù)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采用選擇、填空式的格式化表述方法,《專用部分》的標題應當與《通用部分》的標題相一致、條款號相對應,其內容不得背離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以及《通用部分》的實質性內容。 《通用部分》可在北京工程建設交易信息網(www***)查詢或下載。 其他說明:本工程屬于非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僅參照公開招標工程項目執(zhí)行采購程序,本采購文件的最終解釋權歸招標人所有。 招標人:***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日 期:******月***日 目 錄 第一章 招標公告專用部分 1.招標條件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4.信譽要求 5.招標文件*** 6.投標文件的遞交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8.聯系方式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專用部分 1.總則 1.1 工程概況 1.2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3 招標范圍、計劃工期及質量和其他要求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1.5 信譽要求 1.10 踏勘現場 1.11 投標預備會 1.12 分包 1.13 偏離 2.招標文件 2.2 招標文件*** 2.3 招標文件*** 3.投標文件 3.1 投標文件組成 3.2 投標報價***投標有效期 3.4 投標保證金 3.5 資格審查資料 3.6 備選投標方案 3.7 投標文件編制 4.投標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識 4.2 投標文件的遞交 5.開標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5.3 開標程序 6.評標 6.1 評標委員會 7.合同授予 7.1 定標方式及方法 7.2 中標候選人公示 7.4 履約擔保 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8.1 重新招標 12.其他補充內容 附表一:授權委托書 附表二:開標記錄表 附表三:中標通知書 附表四:中標結果告知書 附表五:確認通知 附表六:招標人壓縮定額工期的趕工措施方案(適用于招標人壓縮定額工期的) 第三章 評標辦法專用部分 2.評審標準 2.2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3.評標程序 3.2 評標準備 3.4 詳細評審 3.7 特殊情況的處置程序 4.補充條款 附件B:投標人成本評審辦法 附件C:備選投標方案的評審和比較方法 附表1:評標委員會簽到表 附表2:評標專家聲明書 附表3:形式評審記錄表 附表4:資格評審記錄表 附表5:響應性評審記錄表 附表6:投標偏差分析表 附表7: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記錄表 附表8:投標報價***錄表 附表9:項目管理機構*** 附表10:信譽評審得分記錄表 附表11:其他因素評審記錄表 附表12:詳細評審得分匯總表 附表13:評標結果匯總表 附表14:評審意見表 附表15:問題澄清通知 附表16:問題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附表17: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zhèn)浒副?附表18: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打分復核意見書 附表B-1:算術錯誤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附表B-2:錯項漏項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附表B-3: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單子目單價***記錄表 附表B-4:總價***其他項目工程量清單價***正記錄表 附表B-5:企業(yè)管理費、利潤、規(guī)費及稅金完整性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附表B-6:不平衡報價***記錄表 附表B-7:投標報價***匯總表 附表B-8:成本評審結論記錄表 第四章 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合同協議書 通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2 語言文字 1.3 法律 1.4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1.5 合同協議書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7 聯絡 1.8 轉讓 1.9 嚴禁賄賂 1.10 化石、文物 1.11 專利技術 1.12 圖紙和文件的保密 2. 發(fā)包人義務 2.1 遵守法律 2.3 提供施工場地 2.4 協助承包人辦理證件和批件 2.5 組織設計交底 2.6 支付合同價*** 組織竣工驗收 2.8 其他義務 3. 監(jiān)理人 3.1 監(jiān)理人的職責和權利 3.2 總監(jiān)理工程師 3.3 監(jiān)理人員 3.4 監(jiān)理人的指示 3.5 商定或確定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4.2 履約擔保 4.3 分包 4.4 聯合體 4.5 承包人項目經理 4.6 承包人人員的管理 4.7 撤換承包人項目經理和其他人員 4.8 保障承包人人員的合法權益 4.10 承包人現場查勘 4.11 不利物質條件 5. 材料和工程設備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5.2 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5.3 材料和工程設備專用于合同工程 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6.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2 發(fā)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6.4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專用于合同工程 7. 交通運輸 7.1 道路通行權和場外設施 7.2 場內***道路 7.3 場外交通 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7.5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7.6 水路和航空運輸 8. 測量放線 8.1 施工控制網 8.2 施工測量 8.3 基準資料錯誤的責任 8.4 監(jiān)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網 9. 施工安全、治安保衛(wèi)和環(huán)境保護 9.1 發(fā)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9.3 治安保衛(wèi) 9.4 環(huán)境保護 9.5 事故處理 10.1 合同進度計劃 10.2 合同進度計劃的修訂 11. 開工和竣工 11.1 開工 11.2 竣工 11.3 發(fā)包人的工期延誤 11.4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誤 11.6 工期提前 12. 暫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12.2 發(fā)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12.3 監(jiān)理人暫停施工指示 12.4 暫停施工后的復工 12.5 暫停施工持續(xù)56天以上 13. 工程質量 13.1 工程質量要求 13.2 承包人的質量管理 13.3 承包人的質量檢查 13.4 監(jiān)理人的質量檢查 13.5 工程隱蔽部位覆蓋前的檢查 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 14. 試驗和檢驗 14.1 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 14.2 現場材料試驗 14.3 現場工藝試驗 15. 變更 15.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5.2 變更權 15.3 變更程序 15.4 變更的估價***.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15.6 暫列金額*** 計日工 15.8 暫估價***16.1 物價*** 16.1.1.1 公式 16.1.1.3 權重的調整 16.2 法律變化引起的 17. 計量與支付 17.1 計量 17.2 預付款 17.3 工程進度付款 17.4 質量保證金 17.5 竣工結算 17.6 最終結清 18. 竣工驗收 18.1 竣工驗收的含義 18.2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18.3 驗收 18.4 單位*** 18.5 施工期運行 18.6 試運行 18.7 竣工清場 18.8 施工隊伍的撤離 19. 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 19.1 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時間 19.2 缺陷責任 19.3 缺陷責任期的延長 19.4 進一步試驗和試運行 19.5 承包人的進入權 19.6 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9.7 保修責任 20. 保險 20.1 工程保險 20.2 人員工傷事故的保險 20.3 人身意外傷害險 20.4 第三者責任險 20.5 其他保險 20.6 對各項保險的一般要求 21.1 不可抗力的確認 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處理 22.1 承包人違約 22.2 發(fā)包人違約 22.3 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23. 索賠 23.1 承包人索賠的提出 23.2 承包人索賠處理程序 23.3 承包人提出索賠的期限 23.4 發(fā)包人的索賠 24. 爭議的解決 24.1 爭議的解決方式 24.2 友好解決 24.3 爭議評審 專用合同條條款 1.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4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1.5 合同協議書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7 聯絡 2.發(fā)包人義務 2.3 提供施工場地 2.8 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擔保 2.13 其他義務 3.監(jiān)理人 3.1 監(jiān)理人的職責和權利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4.2 履約擔保 4.11 不利物質條件 5.材料和工程設備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6.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2 發(fā)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7.交通運輸 7.1 道路通行權和場外設施 7.2 場內***道路 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9.施工安全、治安保衛(wèi)和環(huán)境保護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9.3 治安保衛(wèi) 9.4 環(huán)境保護 9.6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 9.7 特殊安全文明施工 10.進度計劃 10.1 合同進度計劃 10.2 合同進度計劃的修訂 11.開工和竣工 11.3 發(fā)包人的工期延誤 11.4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誤 11.6 工期提前 12.暫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13.工程質量 13.2 承包人的質量管理 13.3 承包人的質量檢查 13.4 監(jiān)理人的質量檢查 15.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5.3 變更程序 15.4 變更的估價***.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15.8 暫估價***16.1 物價*** 17.計量與支付 17.1 計量 17.2 預付款 17.3 工程進度付款 17.5 竣工結算 17.6 最終結清 18.竣工驗收 18.2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18.5 施工期運行 18.6 竣工清場 18.8 施工隊伍的撤離 18.9 中間驗收 19.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 19.1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時間 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時間: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19.7 保修責任 20.4 第三者責任險 20.5 其他保險 20.6 對各項保險的一般要求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確認 24.爭議的解決 24.1 爭議的解決方式 24.2 爭議評審 合同附件 附件一: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 附件二: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廉政責任書格式 附件四:質量保修書格式 附件五:施工安全衛(wèi)生、治安防火協議書 第五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專用部分 1.工程說明 1.1 工程概況 1.3 地質及水文資料 2.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發(fā)包人發(fā)包專業(yè)工程和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2.3 承包人與發(fā)包人發(fā)包專業(yè)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 2.4 承包人需要為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提供的現場辦公條件和設施 4.質量要求 4.2 特殊質量要求 5.適用規(guī)范和標準 6.安全文明施工 6.1 安全防護 6.2 臨時消防 6.3 臨時供電 6.4 勞動保護 6.5 腳手架 6.6 施工安全措施計劃 6.7 文明施工 6.8 環(huán)境保護 6.9 施工環(huán)保措施計劃 6.10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 7.治安保衛(wèi) 8.地上、地下設施和周邊建筑物的臨時保護 9.樣品和材料代換 9.1 樣品 10.特殊技術標準和要求 10.1 部分材料和工程設備特殊技術要求 10.2 進口材料和工程設備 10.3 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 10.4 其他特殊技術要求 11.進度報告和進度例會 11.1 進度報告 11.2 進度例會 12.試驗和檢驗 13.計日工 14.計量與支付 14.2 其他約定 15.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 15.2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16.需要補充的其他要求 附圖:施工現場現狀平面圖 第六章 工程量清單專用部分 1.工程量清單說明 1.1 工程量清單編制依據 2.投標報價***1 投標報價***.4 總價***價***其他項目清單報價***投標報價***問題 3.其他說明 3.3 需要補充的其他說明: 第七章 圖紙 1.圖 紙(電子版,另行提供) 2.圖紙目錄 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一)投標函 (二)投標函附錄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二、授權委托書 四、投標保證金 五、已標價*** 六、施工組織設計 附表一: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設備表 附表二:擬配備本工程的試驗和檢測儀器設備表 附表三:勞動力計劃表 附表四:計劃開、竣工日期和施工進度網絡圖 附表五:施工總平面圖 附表六:臨時用地表 七、項目管理機構 (一)項目管理機構*** (二)主要人員簡歷表 八、擬分包工程情況表 九、資格審查資料 (一)投標人基本情況 (二)近年財務狀況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況 (五)主要項目管理人員簡歷 十、信譽要求資料 十一、其他材料 (一)與投標人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 (二)承諾書 1 第一章 招標公告專用部分 第一章 招標公告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工程名稱:******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本工程項目編號***人為***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建設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市***區(qū)內***市勞動人民文化宮院內招標人指定地點 2.2 本招標工程的項目概況:為進一步加***區(qū)內園林景觀建設,消除園內安全隱患,現需開展園內東側假***道,碎山石歸安與局部松動山石加固;木拱橋與觀景臺加固修繕;西側地面硬化及地下管線更換。 本工程的預算價***元),招標控制價*****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安裝工程、土建結構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2.5 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工程 專業(yè) 二 級(含以上級)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本工程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中參加資格審查。 3.3 其他要求無 4.信譽要求 4.1 本工程招標采用失信被執(zhí)行人否決性懲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標對信譽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將對投標人的訴訟及仲裁情況、不良行為記錄等信譽要求情況予以評定。 (2)其他要求:無 5.招標文件***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且資質符合本章第3.1款規(guī)定的,方可于******月***日 ***時***分至******月***日***時***分,***(詳細地址):被授權人持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上述資料均需加蓋單位***)獲取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元,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 ***月11 日 09 時 30 分,***會議室(詳細地址)。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官網等媒介上發(fā)布。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地 址:***市***區(qū)天安門東側 聯 系 人:陳老師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 地 址:***市***區(qū)上***街華成大廈四層 聯 系 人:張存、李濤 電 話:***、828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專用部分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1.總則 1.1 工程概況 1.1.2 招標人名稱:***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地址:***市***區(qū)天安門東側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 1.1.3 招標代理機構:*** 地址:***市***區(qū)上***街華成大廈四層 聯系人:***、李濤 電話:***電子郵箱:***41@qq.com 1.1.4 工程名稱:******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 1.1.6 建設地點:***市***區(qū) 1.2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2.1 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1.2.2 出資比例:100% 1.2.3 資金落實情況:已到位 1.3 招標范圍、計劃工期及質量和其他要求 1.3.1 招標范圍:安裝工程、土建結構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關于招標范圍的詳細說明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1.3.2 計劃工期 要求工期: 60 日歷天 招標人壓縮定額工期的,招標人的趕工措施方案內容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附表六。 計劃開工日期:***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3 月 22 日 除上述總工期外,發(fā)包人還要求***區(qū)段工期: / 有關工期的詳細要求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1.3.3 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合格 關于質量要求的詳細說明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1.3.4 其他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達標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詳細說明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 (1)資質條件:須***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需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加蓋單位***) 具體年份要求為近3年,指******月***日起至******月***日止。 (3)業(yè)績要求:/ 具體年份要求為近 / 年,指 /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 日止。 (4)主要項目管理人員資格要求: 項目經理資格:市政工程 專業(yè)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yè)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xù),已辦理備案的外地來京建筑企業(yè)注冊建造師方可***市***區(qū)域內開展執(zhí)業(yè)活動。 其他: / (5)其他要求: / 1.4.2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不接受 □ 接受,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兩個以上資質類別相同但資質等級不同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投標人,以聯合體成員中資質等級最低者的資質等級作為聯合體投標人的資質等級; (3)兩個以上資質類別不同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內部分工分別認定聯合體投標人的資質類別和等級,不承擔聯合體協議約定由其他成員承擔的專業(yè)工程的成員,其相應的專業(yè)資質和等級不參與聯合體投標人的資質和等級的認定;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中投標; (5)其他: / 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認定。 1.5 信譽要求 1.5.1 信用標評審 本工程招標是否采用信用標評審 ?不采用 □采用投***市場行為信用評價***建***市場行為信用評價***2 失信被執(zhí)行人 本工程招標采用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方式 □ 采用失信被執(zhí)行人限制性懲戒 ? 采用失信被執(zhí)行人否決性懲戒 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信息采集相關要求見第三章“評標辦法”第3.7.2項約定。 對于兩個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參與投標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查詢。聯合體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成員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聯合體視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體失信被執(zhí)行次數應按聯合體各成員失信被執(zhí)行條數合計計算。 1.5.3 其他信譽要求 (1)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本工程招標不評審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 本工程招標評審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訴訟及仲裁情況是指與履行下述合同有關及本款項要求的已作出生效裁決或判決的敗訴。敗訴是指: ?投標人作為原告時,其訴求 完全未 (完全未/未完全)獲得法院支持。 ?投標人作為被告時,原告訴求 完全 (完全/未完全)獲得法院支持。 □其他 / 調解結案以及未裁決的仲裁或未終審判決的訴訟不納入本次評審。本次評審包括的合同類型為: ?施工總承包合同 □ / 其他要求: / 具體年份要求為近 3 年,指已裁決的仲裁或終審生效時間在******月***日起至******月***日止。 (2)近年企業(yè)不良行為記錄情況 □ 本工程招標不評審近年企業(yè)不良行為記錄情況 ? 本工程招標評審近年企業(yè)不良行為記錄情況 企業(yè)不良行為記錄是指:***市場各方主體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強制性標準和執(zhí)業(yè)行為規(guī)范,經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執(zhí)法監(jiān)督機構***,形成的不良行為記錄。本工程所指的企業(yè)不良行為記錄僅限于住建部全國***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gov.cn/asite/jsbpp/index)已經公布的不良行為記錄。 其他要求: / 具體年份要求為近 3 年,指******月***日起至******月***日止。 (3)被警示為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情況 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是指因發(fā)生各類事故(亡人、火災、挖斷管線)或施工揚塵不達標且情節(jié)嚴重,被***市(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警示為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的施工企業(yè)。 本工程是否對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采取懲戒。 ? 不采取。 □ 采取。 □ 限制性懲戒。 □ 否決性懲戒。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無法獲得本工程的中標資格。 對于兩個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參與投標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采取懲戒。聯合體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成員被依法警示為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的,聯合體視為被警示的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 (4)其他信譽要求: / 1.10 踏勘現場 1.10.1 踏勘現場: ? 不組織 □ 組織,踏勘時間: / 踏勘集中地點: / 1.11 投標預備會 1.11.1 投標預備會: ? 不召開 □ 召開,召開時間: / 召開地點: / 1.11.2 預備會前,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 / 年 / 月 / 日 / 時 / 分 1.11.3 預備會后,招標人書面澄清的時間:/ 年 / 月 / 日 / 時 / 分 1.12 分包 ? 不允許 1.13 偏離 ? 不允許 □ 允許,可偏離的項目和范圍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允許偏離最高項數: / 偏差調整方法: / 2.招標文件 2.2 招標文件*** 2.2.1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12 月 31 日16 時 30 分 2.2.2 投標截止時間***:*** 1 月11 日 09 時 30 分 2.2.3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在收到相應澄清文件后24小時內 2.3 招標文件*** 2.3.2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在收到相應修改文件后24小時內 3.投標文件 3.1 投標文件組成 3.1.1 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1)其他材料: / 3.2 投標報價***2 □ 不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投標限價***控制價***標控制價***1***元。 其中:分部分項工程合價***7***元; 措施項目合價******元; 稅金的合價******元。 其他說明:規(guī)費合計***元; 專業(yè)工程暫估價***計***元; 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計***元; 暫列金額***工)(含稅)合計***元; 安全文明施工費(含稅)合計金額****元; 趕工增加費(含稅)合計金額*****元; □ 采用其他方法: / 3.3 投標有效期 3.3.1 投標有效期:90天 3.4 投標保證金 3.4.1 是否要求投標人提供投標保證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應滿足下列要求: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整。 保證金形式:支票、轉賬、匯款、金融機構***。 遞交方式:采用銀行匯票、電匯、轉賬支票或有效的銀行保函等非現金方式,無論采取何種形式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必須保證開標截止時間******, 投標保證金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賬戶名稱:***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上地支行 賬 號:*** 3.4.5 退還投標保證金利息 利息計算標準: 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利息計算起止時間: 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利息退還方式: 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3.5 資格審查資料 (1)資質條件審查資料: 提供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投標人基本情況”,并附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掃描件或其電子證照; 其他: / (2)財務要求審查資料: 提供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近年財務狀況”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 (3)業(yè)績要求審查資料: 提供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近年完成的類似工程情況”,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 提供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情況表”,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 其他: / (4)主要項目管理人員資格要求審查資料: 提供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主要項目管理人員簡歷”,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 (5)其他要求審查資料: / 。 3.6 備選投標方案 3.6.1 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 不允許 □ 允許 3.6.2 備選投標方案的編制要求: / 3.7 投標文件編制 3.7.3 簽字和(或)蓋章其他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紙(圖紙、彩頁等除外),左側裝訂。裝訂應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頁式裝訂。招標人對因裝訂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負責任。投標文件需或用不退色墨水書寫,并標注頁碼,法定代表人須在投標文件的封皮上簽字并加蓋單位***。 3.7.5 施工組織設計是否采用“暗標”評審 ? 不采用 投標人應嚴格按照以下要求編制和裝訂施工組織設計: (1) 紙張要求:A4白紙,圖表部分可采用A3白紙,但需折疊成A4紙大小 (2) 顏色要求: 黑色 (3) 正本封皮(包括封面、側面及封底)設置及蓋章要求:封面至少寫明項目名稱、投標單位****** (4) 副本封皮(包括封面、側面及封底)設置要求:與正本一致 (5) 排版要求:1.字體:宋體; 2.字號:標題:三號;其他:四號;(圖表不受此限制); 3.行距:固定值22磅; 4.頁邊距:上2.5厘米,其余均為2厘米; (6) 圖表大小、字體、裝訂位置***:投標人自行擬定 (7) 編寫軟件及版本要求:office2007及以上 (8) 任何情況下,技術暗標中不得出現任何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痕跡; (9)頁數要求: ?超過 200 頁,作否決投標處理 □超過 頁,作扣分處理 (10)其他要求: / 。 3.7.6 投標文件副本份數二份 3.7.7 裝訂要求 按照投標人須知第3.1.1項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組成內容,投標文件應按以下要求裝訂: □ 不分冊裝訂 ? 分冊裝訂,共分三冊,分別為: 投標函,包括本招標文件***; 商務標,包括本招標文件***、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項的內容; 技術標,包括本招標文件***; / 標,包括 / 的內容; 每冊采用固定膠裝方式裝訂,裝訂應牢固、不易拆散和換頁,不得采用活頁裝訂; 第3.7.5項約定施工組織設計采用“暗標”評審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合并裝訂成一冊,所有文件左側裝訂,裝訂方式應牢固、美觀,不得采用活頁方式裝訂,均應采用 膠裝 方式裝訂; 3.7.8 基本信息采集及證明材料要求: (1)類似工程業(yè)績信息來***道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全國***市場監(jiān)管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四庫一平臺”)的數據為準。其他來源獲取的業(yè)績不作為工程業(yè)績使用。 類似工程業(yè)績證明材料提交“四庫一平臺”網頁截圖的方式實現。 “四庫一平臺”網頁截圖應體現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表或單位***)中的主要信息詳情(如項目名稱、項目建設單位、建設規(guī)模、合同金額***期、項目負責人姓名)。 如“四庫一平臺”相關信息不完整的,投標人需要根據上述內容補充其他證明材料。 3.7.9 其他要求:無。 4.投標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識 4.1.2 封套上寫明 招標人地址:***市***區(qū)天安門東側 招標人名稱:***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投標文件 在******月***日 09 時 30 分前不得開啟。 4.1.3 是否要求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同時遞交投標文件電子版 □ 不要求 ? 要求,投標文件電子版內容:投標函、商務標、技術標正本蓋章后的PDF掃描件,商務標及技術標的Word版(所有文件均需編寫頁碼),經濟標的Excel及GBQ版。 投標文件電子版份數:壹份 投標文件電子版形式:U盤 4.2 投標文件的遞交 4.2.2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會議室 4.2.3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 否 □ 是,退還安排: / 5.開標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開標時間:******月***日 09 時 30 分 開標地點:***會議室 5.3 開標程序 (5)密封情況檢查: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經確認無誤后,由招標人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6)開標順序:按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6.評標 6.1 評標委員會 6.1.1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評標委員會構成 5 人;其中,采購人代表1人,技術專家 3 人,經濟專家 1 人。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專家?guī)祀S機抽取。 7.合同授予 7.1 定標方式及方法 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 是 ? 否,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3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確定中標人 ? 不采用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有排序的中標候選人情況,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發(fā)生如下情形導致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1)放棄中標的; (2)擬派項目經理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的; (3)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4)招標文件***; (5)被標示為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的。(適用于對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采用否決性懲戒的) (6)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的。 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與招標人預期差距較大,或者對招標人明顯不利的,招標人可以重新招標。 □ 采用,其評定要求和方法: / 擬確定的中標人發(fā)生如下情形導致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的方法: / (1)放棄中標的; (2)擬派項目經理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的; (3)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4)招標文件***; (5)被標示為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的;(適用于對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采用否決性懲戒的) (6)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的。 7.2 中標候選人公示 (8)其他內容: / 7.4 履約擔保 7.4.1 是否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擔保: ? 不要求提交 □ 要求提交 履約擔保的形式: / 履約擔保的金額***.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8.1 重新招標 (4)其他情形: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不足三家 12.其他補充內容 其他補充內容:1.本項目合同形式為:固定單價***招標代理服務費:招標代理服務費參考原國家計委印發(fā)《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2]1980號)和發(fā)改辦價***3】857號文的收費標準,以中標金額***標人收取,不***元***元計取。本項目的專家費按實際發(fā)生金額***付給招標代理機構。 附表一: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適用于參加現場開標會)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我單位 (姓名)身份證號: 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就 (工程名稱)以我方名義參加開標會、簽署開標記錄和下文載明的其他事項,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其他事項: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 標 人(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根據第5.2款的規(guī)定,除投標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外,投標人應當按照此格式出具授權委托書,供其在參加開標會時出示。 1 附表二:開標記錄表 (工程名稱)施工開標記錄表 開標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開標地點: 投標人 投標總價***投標工期 (日歷天) 質量 標準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 安全文明施工費 含稅金額***專業(yè)工程 暫估價***元) 暫列金***元) ***市場行為信用評價***(聯合體投標使用) 投標單位*** 總價***求工期 質量標準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 安全文明施工費含稅金額***業(yè)工程暫估***元) 暫列金***元) □招標控制價***其他情況記錄 記錄人簽字: 年 月 日 1 附表三:中標通知書 中標通知書(施工) (中標人名稱): 你方于 (投標日期)所遞交的 (工程名稱)施工投標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確定為中標人。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中標范圍 中***元 大寫: 中標工期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質量 項目經理 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 備 注 請你方在接到本通知書后的 日內到 (指定地點)與我方 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7.4款規(guī)定向我方提交履約擔保。 招標人: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標結果告知書 中標結果告知書 (未中標人名稱):   我方已接受 (中標人名稱)于 (投標日期)所遞交的 (招標工程名稱)施工投標文件,確定 (中標人名稱)為中標人。      感謝你單位***! 招標人: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五:確認通知 確認通知 (招標人名稱):    你方 年 月 日發(fā)出的 (工程名稱)施工招標關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確認。 投標人: (蓋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六:招標人壓縮定額工期的趕工措施方案(適用于招標人壓縮定額工期的) 說明:招標人如壓縮定額工期,應當編制相應的趕工措施方案。 1 第三章 評標辦法專用部分 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2.評審標準 2.2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 分值構成(總分1***分) (1)施工組織設計:□ 合格制 ? 打分制***分 (2)項目管理機構:***分 (3)投標報價***(4)信譽評審: ***分 (5)其他評分因素: ***分 2.2.2 評標基準價***? 僅按投標總報價*** 評標價***投標的投標總報價******(含稅)合計金額******(含稅)合計金額***價***標去掉最高和最低各N家后的評標價***均值。 注:當有效投標家數X≥***時N= 1。 □ 按投標總報價***價***分: / 2.2.3 投標報價***算公式 投標總價***00% ×(投標人評標價***標基準價***準價***偏差率: / 3.評標程序 3.2 評標準備 3.2.3 熟悉文件資料 3.2.3.2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包括: (6)其他信息和數據: / 3.4 詳細評審 3.4.8 匯總評分結果 3.4.8.2 投標人得分平均值計算方法: 第一種:?投標人得分平均值()=(各評委投標人得分F之和-M位社會專家評委投標人最高得分F-M位社會專家評委投標人最低得分F)/(評委人數-2M),M= 0 。(注:社會專家是指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6.1.1項中的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 第二種:□投標人得分平均值()=(各評委投標人得分F之和-M位評委投標人最高得分F-M位評委投標人最低得分F)/(評委人數-2M), M= 1 。 如果出現最終得分相同的情況時,以投標報價***投標報價***確定投標人排序的方法: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高的優(yōu)先 3.7 特殊情況的處置程序 3.7.2 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采集 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采集人: □ 信息采集人為招標人 ? 信息采集人為招標代理機構 □ 信息采集人為評標委員會 4.補充條款 / 附件A:否決投標條件 否決投標條件 A0.總則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決投標條件,是本章“評標辦法”的組成部分,是對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和本章通用部分所規(guī)定的否決投標條件的總結和補充,如果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按本附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A1.否決投標條件 投標人或其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作否決投標處理: A1.1有下列任何一種情形的: (1)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為本工程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 為本工程的監(jiān)理人; (4) 為本工程的代建人; (5) 為本工程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 與本工程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7) 與本工程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8) 與本工程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9) 被責令停業(yè)的; (10) 被暫?;蛉∠稑速Y格的; (11)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 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A1.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A1.3有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包括: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1)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 (2) 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 (3)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機構***; (4)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異; (5)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的; (6)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 (7) 其他串通投標的情形: / A1.4有下列任何一種情形的: (1) 不同投標人委托在同一單位***、辦理投標事宜的; (2)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出自同一臺電腦或同一單位***; (3) 不同投標人通過同一單位***IP地址******; (4)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投標人針對投標工程特點自行編制部分)出現整章節(jié)、整段落或錯誤異常一致的。 A1.5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或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 A1.6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A1.7在形式評審、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中,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人的投標不符合評標辦法對應評審記錄表中規(guī)定的任何一項評審標準的。 A1.8在施工組織設計評審中,評標委員會認定投標人的投標不符合評標辦法對應評審記錄表中規(guī)定的任何一項評審標準的。(適用于施工組織設計合格制) A1.9未披露或未真實披露投標人與其關聯單位***。 A1.10投標報價***函除外)未按招標文件***。 A1.11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fā)現投標人投標報價***法專用部分“附件B:投標人成本評審辦法”中約定限度(不含)以下的或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報價***合理,啟動質疑程序后,投標人不能按評標委員會要求進行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 A1.12投標人代表出席開標會時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形的(適用于現場開標): (1) 投標人代表出席開標會遲到的; (2) 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 (3) 未持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開標會的。 A1.13投標報價***業(yè)工程暫估價***程設備暫估單價***與招標文件***。 A1.14未按照招標文件***。 A1.15未按照招標文件***,或其安全文明施工費報價***市現行規(guī)定的低限費用標準(費率)計算的金額***用),或作為讓利因素的。 A1.16投標文件中載明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達不到招標文件***。 A1.17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文件技術暗標,其封面或技術暗標正文內容中出現投標人名稱***、徽標、業(yè)績、榮譽或人員姓名等。 A1.18單位***、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招標工程投標的。 A1.1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未按照招標文件***; (6)其他情形: / A1.20投標人提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本招標工程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哪一個有效的。 A1.21投標函及其附錄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A1.22未按照招標文件***: (1)未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guī)定的投標保證金的金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2)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保證金不是由牽頭人遞交; (3)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不符合招標文件***; (4)以保證金的形式出具時,出具人與被保證的投標人名稱***,或以保函的形式出具時,被保證人與該投標人名稱***; (5)投標保證金以保函形式出具時,擔保機構***; (6)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不是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 (7)投標保證金以保函形式出具時,保函的實質性條款不符合招標文件***; (8)其他: / A1.23投標函及其附錄沒有蓋投標人單位***,或沒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A1.24招標文件***,投標報價***高投標限價***。 A1.25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工程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 A1.26投標文件中載明的質量標準達不到招標文件***。 A1.27實質性不響應招標文件***。 A1.28趕工增加費用作為讓利因素的。(適用于投標人壓縮定額工期的) A1.29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采集記錄中記錄投標人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適用于否決性懲戒方式) A1.30《開標記錄表》中,投標人被記錄為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的。(適用于對施工安全風險企業(yè)采取否決性懲戒的) A1.31投標人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超過招標文件***。(適用于對施工組織設計的頁數作否決投標處理的) A1.32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 附件B:投標人成本評審辦法 投標人成本評審辦法 B1.評審程序 B1.1 啟動成本評審工作的前提條件 B1.1.2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以下限度的或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報價***合理的: □ 標底下浮 % ; □ 招標控制價***(適用于房屋建設工程) █ 招標控制價***%。(適***市政工程) 附件C:備選投標方案的評審和比較方法 備選投標方案的評審和比較方法 C1. 備選投標方案的評審規(guī)定 / 1 附表1:評標委員會簽到表 評標委員會簽到表 工程名稱: 評標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姓名 職稱 工作單位 專家證號碼 簽到時間 1 2 3 4 5 1 附表2:評標專家聲明書 評標專家聲明書 本人接受招標人邀請,擔任 (工程名稱)施工總承包招標的評標專家。 本人聲明:在評標前未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中標結果確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不收受招標人超出合理報酬以外的任何現金、有價***;不收受有關利害關系人的任何財物和好處;無國家***市有關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鄭重保證:在評標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評標紀律;服從評標委員會的統一安排;獨立、客觀、公正地履行評標專家職責。 本人接受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法實施監(jiān)督。如違反上述承諾或者不能履行評標專家職責,本人愿意承擔一切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 附表3:形式評審記錄表 形式評審記錄表 工程名稱: 序號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投標人名稱*** 1 投標人名稱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2 投標函簽字蓋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單位*** 3 投標函及其附錄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5 報價***有一個有效報價***被執(zhí)行人 (適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采集記錄中,投標人沒有失信被執(zhí)行人記錄的 形式評審結論: 通過形式評審標注為√;未通過形式評審標注為×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4:資格評審記錄表 資格評審記錄表 工程名稱: 序號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有效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名稱*** 1 營業(yè)執(zhí)照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單位***) 2 安全生產許可證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 3 資質等級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 4 近年財務狀況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狀況說明書(加蓋單位***) 5 主要項目管理人員 項目 經理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并加單位*** 6 信譽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5.3(1)、(2)目規(guī)定 …… 7 否決投標條件 不存在招標文件*** ... 資格評審結論: 通過資格評審標注為√;未通過資格評審標注為×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5:響應性評審記錄表 響應性評審記錄表 工程名稱: 序號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投標人名稱*** 1 投標內容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2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guī)定 3 工程質量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guī)定 4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4項規(guī)定 5 投標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guī)定 6 投標保證金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3.4.2項規(guī)定 7 權利義務 投標函附錄中的相關承諾符合或優(yōu)于第四章“合同條款”的相關規(guī)定 8 已標價***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子目編碼、子目名稱、子目特征、計量單位***。 9 技術標準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guī)定 10 投標價***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2項規(guī)定 11 分包計劃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款規(guī)定 12 趕工措施方案(適用于投標人壓縮定額工期的)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響應性評審結論: 通過響應性評審標注為√;未通過響應性評審標注為×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6:投標偏差分析表 投標偏差分析表 投標人名稱: 重大偏差 細微偏差 序號 重大偏差內容說明 招標文件*** 序號 細微偏差內容說明 招標文件*** 補正情況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7: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記錄表 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記錄表 工程名稱: 序號 評審模塊 標準分 評審標準 投標人名稱*** 1 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 5 科學、可行、針對性強 5 合理、可行、細節(jié)待完善 2(不含)-5(不含) 欠合理,可行性較差,基本滿足工程需要 0-2(含) 2 質量管理體系與保證措施 5 科學、可行、針對性強 5 合理、可行、細節(jié)待完善 2(不含)-5(不含) 欠合理,可行性較差,基本滿足工程需要 0-2(含) 3 安全和綠色施工保障措施 5 科學、可行、針對性強 5 合理、可行、細節(jié)待完善 2(不含)-5(不含) 欠合理,可行性較差,基本滿足工程需要 0-2(含) 4 工程進度計劃與保證措施 4 科學、可行、針對性強 4 合理、可行、細節(jié)待完善 2(不含)-3(不含) 欠合理,可行性較差,基本滿足工程需要 0-1(含) 施工組織設計得分合計A=1+2+3+4 備注: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8:投標報價***錄表 投標報價***錄表 工程名稱: 評分標準 投標人名稱*** β值分布 分值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β 得分 以此類推,扣完為止 3%<β≤4% 56 2%<β≤3% 59.5 1%<β≤2% 63 0<β≤1% 66.5 -1%<β≤0 70 -2%<β≤-1% 67.9 -3%<β≤-2% 65.8 -4%<β≤-3% 63.7 -5%<β≤-4% 61.6 以此類推,扣完為止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備注:采用分項報價***,每個分項報價***使用一張本表格進行評分。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招標人應參照本表格式另行制訂投標報價***供投標報價***總使用。相應地,招標人應當調整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投標函”的格式,投標函中應分別列出投標總報價***項的報價***標唱標。 附表9:項目管理機構*** 項目管理機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號 評分因素 標準分 評分標準 投標人名稱*** 1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 ***分 高級(含)以上職稱得***分,其他情況不得分 2 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 ***分 高級(含)以上職稱得***分,其他情況不得分 3 其他主要人員 ***分 人員配備合理,專業(yè)齊全2-***分;人員配備欠合理,專業(yè)不夠齊全0-***分 項目管理機構***B=1+2+3+…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10:信譽評審得分記錄表 信譽評審得分記錄表 工程名稱: 序號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標準分 投標人名稱*** 1 訴訟和仲裁情況 涉及與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或履行有關的法律訴訟或仲裁,作為原告或被告有1條敗訴記錄的扣 3 分;作為原告或被告每增加1條敗訴記錄扣 1 分,訴訟和仲裁情況最高扣 5 分。 ***分 不良行為記錄 有1條不良行為記錄扣 3 分;不良行為記錄每增加1條扣 1 分,不良行為記錄最高扣 5 分。 ***分 信譽評分合計D=1+2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11:其他因素評審記錄表 其他因素評審記錄表 工程名稱: 序號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標準分 投標人名稱*** 1 企業(yè)業(yè)績 投標人近三年(******月***日至今)每具有一項已竣工的單項合同額不小于40***市政工程施工業(yè)績得***分,最多得***分 其他因素得分合計E=1+… 備注: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12:詳細評審得分匯總表 詳細評審得分匯總表 工程名稱: 序號 評分內容 分值代碼 投標人名稱*** 1 施工組織設計 A 2 項目管理機構 B 3 投標報價***信譽評審 D 5 其他因素評審 E 詳細評審得分合計F=A+B+C+D+E 備注: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3:評標結果匯總表 評標結果匯總表 工程名稱: 評委序號和姓名 投標人名稱(或代碼)及其得分 得分 (F) 1: 2: 3: 4: 5: …… 投標人得分平均值() 投標人最終排名次序 備注: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 附表14:評審意見表 評審意見表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15:問題澄清通知 問題澄清通知 編號***會對你方的投標文件進行了仔細的審查,現需你方對本通知所附質疑問卷中的問題以書面形式予以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請將上述問題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于 年 月 日 時前密封遞交至 (詳細地址)或傳真至 (傳真號碼)。采用傳真方式的,應在 年 月 日 時前將原件遞交至 (詳細地址)。 附件:質疑問卷 (工程名稱)施工招標評標委員會 (經評標委員會授權的招標人代表簽字或招標人蓋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 1 附表16:問題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問題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編號***   問題澄清通知(編號***下:   1.   2.     .....***投標人: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7: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zhèn)浒副?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zhèn)浒副?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稱 招標方式 □公開 □邀請 評標委員會 評審結果 投標人名稱 排名次序 投標價***分 評標委員推薦的中標候選人 排名次序 中標候選人名稱 1 2 3 評標委員會 全體成員簽字 茲確認上述評標結果屬實,有關評審記錄見附件: 年 月 日 招標人 定標意見 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情況,以及招標文件***,茲確定: 為中標人。 招標人(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備 注 附表18: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打分復核意見書 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打分復核意見書 工程名稱: 我們評標委員會已經對以下內容,進行了認真復核,并對復核結果承擔責任: 形式評審記錄表 正確□ 資格評審或資格審查更新資料評審記錄表 正確□ 響應性評審記錄表 正確□ 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記錄表 正確□ 項目管理機構*** 正確□ 投標報價*** 正確□ 信譽評審記錄表 (如有) 正確□ 其他因素評審記錄表(如有) 正確□ 詳細評審評分匯總表 正確□ 評標結果匯總表 正確□ 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zhèn)浒副?正確□ 其他相關評審資料 正確□ 評標委員會負責人 (簽字) 評標委員會成員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備注:1、針對表中內容只對算術值進行復核,不得對原始打分進行修改。 2、如發(fā)生錯誤,由相關責任人更正簽字。 1 附表B-1:算術錯誤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算術錯誤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投標人名稱: 序號 子目名稱 投標價***確投標價***代數值) 有關事項備注 A值(代數值)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B-2:錯項漏項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錯項漏項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投標人名稱: 編號***數值) 有關事項備注 B值(代數值)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B-3: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單子目單價***記錄表 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單子目單價***記錄表 投標人名稱: 編號******證明情況及修正理由 有關疑問事項備注 C值(代數值)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B-4:總價***其他項目工程量清單價***正記錄表 總價***其他項目工程量清單價***正記錄表 投標人名稱: 編號******證明情況及修正理由 有關疑問事項備注 D值(代數值)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B-5:企業(yè)管理費、利潤、規(guī)費及稅金完整性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企業(yè)管理費、利潤、規(guī)費及稅金完整性分析及修正記錄表 投標人名稱: 項目 企業(yè)管理費 利潤 規(guī)費 稅金 投標價***投標價***投標價***投標價***比較欄 差額 E 值 F 值 G 值 H 值 分析計算 有關疑問事項備注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B-6:不平衡報價***記錄表 不平衡報價***記錄表 投標人名稱: 編號***衡單價***(代數值) 工程量 差額 有關疑問事項備注 I值(代數值)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B-7:投標報價***匯總表 投標報價***匯總表 投標人名稱: 序號 差值代號 差額代數值 修正理由及有關事項說明 評審后 澄清后修正 1 A 2 B 3 C 4 D 5 E 6 F 7 G 8 H 9 I 合計 Δ1: Δ2: 備注 本表修正的計算應附詳細分析計算表。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B-8:成本評審結論記錄表 成本評審結論記錄表 投標人名稱: 序號 工程名稱 金額***較結果 備注 1 澄清后最終差額Δ2 2 投標利潤額 比較后需投標人澄清和說明的主要事項概要: 投標人澄清、說明、補正和提供進一步證明的情況說明: 評審結論 □低于成本 □不低于成本 評審意見概要 簽字 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 日 期: 年 月 日 1 第四章 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合同協議書 編號***民文化宮 法 定 代 表 人: 法定注冊地址: 承包人(全稱): 法 定 代 表 人: 法定注冊地址: 發(fā)包人為建設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 (以下簡稱“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維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共同達成并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 工程地點: ***市***區(qū)***市勞動人民文化宮院內 工程內容:安裝工程、土建結構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資金 自有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詳見圖紙全部內容。 三、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14 日 計劃竣工日期: 2024 年 3 月 15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92 日歷天,自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 達標 六、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單價*** 七、簽約合同價***寫): (人民幣) (小***元,不含稅價***中:安全文明施工費(***元 暫列金***元 專業(yè)工程暫估***元 八、承包人項目經理: 姓名: ; 職稱: ; 身份證號: ; 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號: ;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 建造師執(zhí)業(yè)印章號: 。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 九、合同文件的組成 下列文件共同構成合同文件: 1、本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規(guī)范; 7、圖紙; 8、已標價***;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十、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定義與合同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十一、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擔質量缺陷保修責任。 十二、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本協議書連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 十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但不得背離本協議第九條所約定的合同文件的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發(fā)包人: (蓋單位***) 承包人: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1 通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專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規(guī)范、圖紙、已標價***,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議書: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協議書。 1.1.1.3 中標通知書:指發(fā)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函件。 1.1.1.4 投標函: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寫并簽署的投標函。 1.1.1.5 投標函附錄:指附在投標函后構成合同文件的投標函附錄。 1.1.1.6 圖紙: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圖紙,以及由發(fā)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供的任何補充和修改的圖紙,包括配套的說明。 1.1.1.7 技術標準規(guī)范: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名為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文件,包括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對其所作的修改或補充。 1.1.1.8 已標價***: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并標明價***清單。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經合同雙方當事人確認構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當事人和人員 1.1.2.1 合同當事人:指發(fā)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發(fā)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并與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簽字的當事人。 1.1.2.3 承包人:指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1.1.2.4 承包人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全權負責人。 1.1.2.5 分包人:指從承包人處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 監(jiān)理人: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fā)包人委托對合同履行實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7 總監(jiān)理工程師(總監(jiān)):指由監(jiān)理人委派常駐施工場地對合同履行實施管理的全權負責人。 1.1.2.8 發(fā)包人代表:指由發(fā)包人指定的派駐施工場地(現場)的全權代表。發(fā)包人代表相關信息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1.2.9 專業(yè)分包人:指根據合同條款第15.8.1項的約定,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標方式選擇的分包人。 1.1.2.10 專項供應商:指根據合同條款第15.8.1項的約定,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標方式選擇的供應商。 1.1.2.11 獨立承包人:指與發(fā)包人直接訂立工程承包合同,負責實施與工程有關的其他工作的當事人。 1.1.3 工程和設備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fā)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3.3 臨時工程: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3.4 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特定范圍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1.1.3.6 施工設備: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1.1.3.7 臨時設施: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1.1.3.8 承包人設備:指承包人自帶的施工設備。 1.1.3.9 施工場地(或稱工地、現場):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 1.1.3.10 永久占地: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 臨時占地: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合同工程需臨時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 1.1.4.1 開工通知:指監(jiān)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函件。 1.1.4.2 開工日期:指監(jiān)理人按第11.1款發(fā)出的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期。 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約定所作的變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約定工期屆滿時的日期。實際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的日期為準。 1.1.4.5 缺陷責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約定的缺陷責任的期限,具體期限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包括根據第19.3款約定所作的延長。 1.1.4.6 基準日期:指投標截止時間***。 1.1.4.7 天:除特別指明外,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00。 1.1.4.8 保修期:是根據現行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合同條款第19.7款中約定的由承包人負責對合同約定的保修范圍內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期限。 1.1.5 合同價***1.1.5.1 簽約合同價***同時合同協議書中寫明的,包括了暫列金額*****額。 1.1.5.2 合同價***人按合同約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承包工作后,發(fā)包人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行合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進行的變更和調整。 1.1.5.3 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fā)生的或將要發(fā)生的所有合理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列金額******中所列的暫列金額***訂協議書時尚未確定或不可預見變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等的金額***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額***.5.5暫估價***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的用于支付必然發(fā)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設備以及專業(yè)工程的金額***.5.6 計日工:指對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種計價***同中的計日工子目及其單價*** 1.1.5.7 質量保證金(或稱保留金):指按第17.4.1項約定用于保證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復義務的金額***.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3 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guī)章。 1.4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規(guī)范; (7)圖紙; (8)已標價***; (9)其他合同文件。 附注:構成合同文件的圖紙與技術標準和要求之間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應以其中要求較嚴格的標準為準。 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簽署的不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補充協議,應當視為合同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其解釋順序視其內容與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關系而定。 1.5 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合同生效。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圖紙的提供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圖紙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提供給承包人。由于發(fā)包人未按時提供圖紙造成工期延誤的,按第11.3款的約定辦理。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樣圖、加工圖等,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報送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批復。 1.6.3 圖紙的修改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由監(jiān)理人取得發(fā)包人同意后,在該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內簽發(fā)圖紙修改圖給承包人,具體簽發(fā)期限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承包人應按修改后的圖紙施工。 1.6.4 圖紙的錯誤 承包人發(fā)現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存在明顯錯誤或疏忽,應及時通知監(jiān)理人。 1.6.5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監(jiān)理人和承包人均應在施工場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項、第1.6.2項、第1.6.3項約定內容的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7 聯絡 1.7.1 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1.7.2 第1.7.1項中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指定地點***,并辦理簽收手續(xù)。 1.8 轉讓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轉移合同義務。 1.9 嚴禁賄賂 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不當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行為人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 化石、文物 1.10.1 在施工場地發(fā)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fā)現上述文物,承包人應采取有效合理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同時通知監(jiān)理人。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文物行政部門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由此導致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發(fā)包人承擔。 1.10.2 承包人發(fā)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1 專利技術 1.11.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設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但由于遵照發(fā)包人提供的設計或技術標準規(guī)范引起的除外。 1.11.2 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采用專利技術的,專利技術的使用費包含在投標報價***11.3 承包人的技術秘密和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和信息,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不得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給他人。 1.12 圖紙和文件的保密 1.12.1 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和文件,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給他人或公開發(fā)表與引用。 1.12.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經承包人同意,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不得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給他人或公開發(fā)表與引用。 2. 發(fā)包人義務 2.1 遵守法律 發(fā)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保證承包人免于承擔因發(fā)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2.2 發(fā)出開工通知 發(fā)包人應委托監(jiān)理人按第11.1款的約定向承包人發(fā)出開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場地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以及施工場地內地下管線和地下設施等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4 協助承包人辦理證件和批件 發(fā)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guī)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2.5 組織設計交底 發(fā)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組織設計單位***。 2.6 支付合同價***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價***7 組織竣工驗收 發(fā)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2.8 其他義務 發(fā)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3. 監(jiān)理人 3.1 監(jiān)理人的職責和權利 3.1.1 監(jiān)理人受發(fā)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監(jiān)理人在行使某項權利前需要經發(fā)包人事先批準而通用合同條款沒有指明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 3.1.2 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任何指示應視為已得到發(fā)包人的批準,但監(jiān)理人無權免除或變更合同約定的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3.1.3 合同約定應由承包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不因監(jiān)理人對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審查或批準,對工程、材料和設備的檢查和檢驗,以及為實施監(jiān)理作出的指示等職務行為而減輕或解除。 3.2 總監(jiān)理工程師 發(fā)包人應在發(fā)出開工通知前將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任命通知承包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更換時,應在調離14天前通知承包人??偙O(jiān)理工程師短期離開施工場地的,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并通知承包人。 3.3 監(jiān)理人員 3.3.1 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授權其他監(jiān)理人員負責執(zhí)行其指派的一項或多項監(jiān)理工作??偙O(jiān)理工程師應將被授權監(jiān)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被授權的監(jiān)理人員在授權范圍內發(fā)出的指示視為已得到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意,與總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偙O(jiān)理工程師撤銷某項授權時,應將撤銷授權的決定及時通知承包人。 3.3.2 監(jiān)理人員對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未在約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內提出否定意見的,視為已獲批準,但不影響監(jiān)理人在以后拒絕該項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權利。 3.3.3 承包人對總監(jiān)理工程師授權的監(jiān)理人員發(fā)出的指示有疑問的,可向總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書面異議,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48小時內對該指示予以確認、更改或撤銷。 3.3.4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總監(jiān)理工程師不應將第3.5款約定應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作出確定的權利授權或委托給其他監(jiān)理人員。 3.4 監(jiān)理人的指示 3.4.1 監(jiān)理人應按第3.1款的約定向承包人發(fā)出指示,監(jiān)理人的指示應蓋有監(jiān)理人授權的施工場地機構***,并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總監(jiān)理工程師按第3.3.1項約定授權的監(jiān)理人員簽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監(jiān)理人按第3.4.1項作出的指示后應遵照執(zhí)行。指示構成變更的,應按第15條處理。 3.4.3 在緊急情況下,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被授權的監(jiān)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fā)臨時書面指示,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承包人應在收到上述臨時書面指示后24小時內,向監(jiān)理人發(fā)出書面確認函。監(jiān)理人在收到書面確認函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的,該書面確認函應被視為監(jiān)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只從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按第3.3.1項被授權的監(jiān)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監(jiān)理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發(fā)出指示、指示延誤或指示錯誤而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由發(fā)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3.5 商定或確定 3.5.1合同約定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按照本款對任何事項進行商定或確定時,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與合同當事人協商,盡量達成一致。不能達成一致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認真研究后審慎確定。 3.5.2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將商定或確定的事項通知合同當事人,并附詳細依據。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確定有異議的,構成爭議,按照第24條的約定處理。在爭議解決前,雙方應暫按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確定執(zhí)行,按照第24條的約定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確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結果執(zhí)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4.1.1 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保證發(fā)包人免于承擔因承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4.1.2 依法納稅 承包人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納稅,應繳納的稅金包括在合同價***.1.3 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1)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以及監(jiān)理人根據第3.4款作出的指示,實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提供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約定負責臨時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行、維護、管理和拆除。 (2)承包人應當依法合規(guī)建立施工揚塵綜合治理、建筑垃圾、土方和砂石清運與消納、保證使用已***市進行信息編碼登記符合排放標準***道路移動機械和嚴禁使用高排***道路移動機械以及行業(yè)揮發(fā)性有機物治理(如建筑外墻涂裝、鋼結構等鼓勵使用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等責任制,制定具體的管控機制和實施方案,嚴格落實。 (3)承包人應按法律法規(guī)、經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或者滿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設計文件等規(guī)定組織施工,編制消防專項施工方案;按消防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檢驗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保證消防施工質量;配合發(fā)包人組織的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簽章確認。 4.1.4 對施工作業(yè)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負責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施工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措施計劃,并對所有施工作業(yè)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 4.1.5 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人應按第9.2款約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及其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4.1.6 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huán)境與生態(tài)的保護工作 承包人應按照第9.4款約定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huán)境與生態(tài)的保護工作。 4.1.7 避免施工對公眾與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 承包人在進行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時,不得侵害發(fā)包人與他人使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網等公共設施的權利,避免對鄰近的公共設施產生干擾。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場地,影響他人作業(yè)或生活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4.1.8 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應按監(jiān)理人的指示為他人在施工場地或附近實施與工程有關的其他各項工作提供可能的條件。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提供有關條件的內容和可能發(fā)生的費用,由監(jiān)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 4.1.9 工程的維護和照管 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前,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和維護工程。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時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還應負責該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給發(fā)包人為止。 4.1.10 其他義務 承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4.1.11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承包人應在銀行設立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專項用于發(fā)生欠薪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急保障。賬戶內資金啟用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4.2 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保證其履約擔保在發(fā)包人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前一直有效。發(fā)包人應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28天內把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人。 4.3 分包 4.3.1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第三人。 4.3.2 承包人不得將工程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第三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給第三人。 4.3.3 分包人的資格能力應與其分包工程的標準和規(guī)模相適應。 4.3.4 按投標函附錄約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應向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3.5 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4.4 聯合體 4.4.1 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聯合體各方應為履行合同承擔連帶責任。 4.4.2 聯合體協議經發(fā)包人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聯合體協議。 4.4.3 聯合體牽頭人負責與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聯系,并接受指示,負責組織聯合體各成員全面履行合同。 4.5 承包人項目經理 4.5.1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指派項目經理,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承包人更換項目經理應事先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并應在更換14天前通知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承包人項目經理短期離開施工場地,應事先征得監(jiān)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 4.5.2 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按合同約定以及監(jiān)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負責組織合同工程的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jiān)理人取得聯系時,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監(jiān)理人提交書面報告。 4.5.3承包人為履行合同發(fā)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人授權的施工場地管理機構***,并由承包人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字。 4.5.4 承包人項目經理可以授權其下屬人員履行其某項職責,但事先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和授權范圍通知監(jiān)理人。 4.6 承包人人員的管理 4.6.1 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28天內,向監(jiān)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場地的管理機構***,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各主要崗位的技術和管理人員名單及其資格,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安排狀況。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人提交施工場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4.6.2 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承包人應向施工場地派遣或雇傭足夠數量的下列人員: (1)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yè)技工和合格的普工; (2)具有相應施工經驗的技術人員;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各級管理人員。 4.6.3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場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應相對穩(wěn)定。承包人更換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時,應取得監(jiān)理人的同意。 4.6.4 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均應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明,監(jiān)理人有權隨時檢查。監(jiān)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現場考核。 4.7 撤換承包人項目經理和其他人員 承包人應對其項目經理和其他人員進行有效管理。監(jiān)理人要求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承包人項目經理和其他人員的,承包人應予以撤換。 4.8 保障承包人人員的合法權益 4.8.1 承包人應與其雇傭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發(fā)放工資。 4.8.2 承包人應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安排工作時間,保證其雇傭人員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不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規(guī)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4.8.3 承包人應為其雇傭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以及符合環(huán)境保護和衛(wèi)生要求的生活環(huán)境,在遠***鎮(zhèn)的施工場地,還應配備必要的傷病防治和急救的醫(yī)務人員與醫(yī)療設施。 4.8.4 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塵、降低噪聲、控制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yè)安全等勞動保護措施。其雇傭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的,承包人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8.5 承包人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為其雇傭人員辦理保險。 4.8.6 承包人應負責處理其雇傭人員因工傷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4.9 工程價***用 發(fā)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給承包人的各項價***合同工程。 4.10 承包人現場查勘 4.10.1 發(fā)包人應將其持有的現場地質勘探資料、水文氣象資料提供給承包人,并對其準確性負責。但承包人應對其閱讀上述有關資料后所作出的解釋和推斷負責。 4.10.2 承包人應對施工場地和周圍環(huán)境進行查勘,并收集有關地質、水文、氣象條件、交通條件、風俗習慣以及其他為完成合同工作有關的當地資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應視為承包人已充分估計了應承擔的責任和風險。 4.11 不利物質條件 4.11.1 不利物質條件,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條件,但不包括氣候條件。 4.11.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質條件時,應采取適應不利物質條件的合理措施繼續(xù)施工,并及時通知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人應當及時發(fā)出指示,指示構成變更的,按第15條約定辦理。監(jiān)理人沒有發(fā)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發(fā)包人承擔。 5. 材料和工程設備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5.1.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采購、運輸和保管。承包人應對其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負責。 5.1.2 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將各項材料和工程設備的供貨人及品種、規(guī)格、數量和供貨時間等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人提交其負責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質量證明文件,并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5.1.3對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承包人應會同監(jiān)理人進行檢驗和交貨驗收,查驗材料合格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書,并按合同約定和監(jiān)理人指示,進行材料的抽樣檢驗和工程設備的檢驗測試,檢驗和測試結果應提交監(jiān)理人,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2 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5.2.1 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價***式、交貨地點***。 5.2.2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安排,向監(jiān)理人報送要求發(fā)包人交貨的日期計劃。發(fā)包人應按照監(jiān)理人與合同雙方當事人商定的交貨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設備。 5.2.3 發(fā)包人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會同監(jiān)理人在約定的時間內,赴交貨地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驗收后,由承包人負責接收、運輸和保管。 5.2.4 發(fā)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貨的,承包人不得拒絕,但發(fā)包人應承擔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費用。 5.2.5 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或地點***,應事先報請監(jiān)理人批準。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貨時間或地點***(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6 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guī)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發(fā)包人原因發(fā)生交貨日期延誤及交貨地點***,發(fā)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 5.3 材料和工程設備專用于合同工程 5.3.1運入施工場地的材料、工程設備,包括備品備件、安裝專用工器具與隨機資料,必須專用于合同工程,未經監(jiān)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運出施工場地或挪作他用。 5.3.2 隨同工程設備運入施工場地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與隨機資料,應由承包人會同監(jiān)理人按供貨人的裝箱單清點后共同封存,未經監(jiān)理人同意不得啟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時,應向監(jiān)理人提出申請。 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5.4.1 監(jiān)理人有權拒絕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設備,并要求承包人立即進行更換。監(jiān)理人應在更換后再次進行檢查和檢驗,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4.2 監(jiān)理人發(fā)現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即時發(fā)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繼續(x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5.4.3 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權拒絕,并可要求發(fā)包人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發(fā)包人承擔。 6.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1.1 承包人應按合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配置施工設備和修建臨時設施。進入施工場地的承包人設備需經監(jiān)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換合同約定的承包人設備的,應報監(jiān)理人批準。 6.1.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修建臨時設施的費用,需要臨時占地的,應由發(fā)包人辦理申請手續(xù)并承擔相應費用。 6.2 發(fā)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發(fā)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設施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不能滿足合同進度計劃和(或)質量要求時,監(jiān)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承包人應及時增加或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6.4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專用于合同工程 6.4.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運入施工場地的所有施工設備以及在施工場地建設的臨時設施應專用于合同工程。未經監(jiān)理人同意,不得將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中的任何部分運出施工場地或挪作他用。 6.4.2 經監(jiān)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據合同進度計劃撤走閑置的施工設備。 7. 交通運輸 7.1 道路通行權和場外設施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根據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負責辦理取得出入施工場地的專用和***道路的通行權,以及取得為工程建設所需修建場外設施的權利,并承擔有關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fā)包人辦理上述手續(xù)。 7.2 場內***道路 7.2.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負責修建、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道路和交通設施,包括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發(fā)包人提***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相應費用。 7.2.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修建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使用。 7.3 場外交通 7.3.1 承包人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道路的通行費、養(yǎng)路費和稅款等由承包人承擔。 7.3.2 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guī),嚴格***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xù),發(fā)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7.5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7.6 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用***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8. 測量放線 8.1 施工控制網 8.1.1發(fā)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guī)范,按上述基準點(線)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測設施工控制網,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控制網資料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 8.1.2承包人應負責管理施工控制網點。施工控制網點丟失或損壞的,承包人應及時修復。承包人應承擔施工控制網點的管理與修復費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將施工控制網點移交發(fā)包人。 8.2 施工測量 8.2.1承包人應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全部施工測量放線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員、儀器、設備和其他物品。 8.2.2監(jiān)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進行抽樣復測,當復測中發(fā)現錯誤或出現超過合同約定的誤差時,承包人應按監(jiān)理人指示進行修正或補測,并承擔相應的復測費用。 8.3 基準資料錯誤的責任 發(fā)包人應對其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發(fā)包人提供上述基準資料錯誤導致承包人測量放線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的,發(fā)包人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承包人發(fā)現發(fā)包人提供的上述基準資料存在明顯錯誤或疏忽的,應及時通知監(jiān)理人。 8.4 監(jiān)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網 監(jiān)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網的,承包人應提供必要的協助,發(fā)包人不再為此支付費用。 9. 施工安全、治安保衛(wèi)和環(huán)境保護 9.1 發(fā)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9.1.1 發(fā)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授權監(jiān)理人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監(jiān)督、檢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實施,組織承包人和有關單位***。 9.1.2 發(fā)包人應對其現場機構***,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發(fā)包人人員工傷的,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9.1.3 發(fā)包人應負責賠償以下各種情況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1)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對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財產損失; (2) 由于發(fā)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9.2.1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執(zhí)行監(jiān)理人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編制施工安全措施計劃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 9.2.2 承包人應加強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特別應加強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與腐蝕性材料和其他危險品的管理,以及對爆破作業(yè)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險作業(yè)的管理。 9.2.3 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設施,加強對承包人人員的安全教育,并發(fā)放安全工作手冊和勞動保護用具。 9.2.4 承包人應按監(jiān)理人的指示制定應對災害的緊急預案,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承包人還應按預案做好安全檢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資和器材,切實保護好有關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2.5 合同約定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遵守有關規(guī)定,并包括在相關工作的合同價***取合同未約定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費用,由監(jiān)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 9.2.6 承包人應對其履行合同所雇傭的全部人員,包括分包人人員的工傷事故承擔責任,但由于發(fā)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員工傷事故的,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9.2.7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內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9.3 治安保衛(wèi) 9.3.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在現場建立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施工場地的治安保衛(wèi)事項,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衛(wèi)職責。 9.3.2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除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還應做好包括***區(qū)在內的各自***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9.3.3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后,共同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并制定應對突發(fā)治安事件的緊急預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暴亂、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毆、械斗等群體性突發(fā)治安事件的,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平息事態(tài),防止事態(tài)擴大,盡量減少財產損失和避免人員傷亡。 9.4 環(huán)境保護 9.4.1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履行合同約定的環(huán)境保護義務,并對違反法律和合同約定義務所造成的環(huán)境破壞、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9.4.2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環(huán)保工作內容,編制施工環(huán)保措施計劃,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 9.4.3 承包人應按照批準的施工環(huán)保措施計劃有序地堆放和處理施工廢棄物,避免對環(huán)境造成破壞。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棄置施工廢棄物造成妨礙公共交通、影***鎮(zhèn)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壞周邊環(huán)境,或者影響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 9.4.4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維護排水設施,并進行水土保護,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質災害。 9.4.5 承包人應按國家飲用水管理標準定期對飲用水源進行監(jiān)測,防止施工活動污染飲用水源。 9.4.6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和廢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9.5 事故處理 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事故的,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人應立即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發(fā)生的情況,以及正在采取的緊急措施等。 9.6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 9.6.1由于承包人原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認定等級未達到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管理目標等級但“達標(合格)”的,承包人應當向發(fā)包人支付未達到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未達到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的金額***法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9.6.2發(fā)包人鼓勵承包人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認定等級高于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管理目標等級的,發(fā)包人可給予承包人創(chuàng)優(yōu)獎勵。發(fā)包人是否給予承包人創(chuàng)優(yōu)獎勵及創(chuàng)優(yōu)獎勵金額***法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9.7 特殊安全文明施工 9.7.1由于承包人原因,特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承包人應當向發(fā)包人支付未達到合同約定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未達到合同約定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的金額***法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9.7.2發(fā)包人鼓勵承包人提高特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特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于合同約定的要求,發(fā)包人可給予承包人創(chuàng)優(yōu)獎勵。發(fā)包人是否給予承包人創(chuàng)優(yōu)獎勵及創(chuàng)優(yōu)獎勵金額***法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0. 進度計劃 10.1 合同進度計劃 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期限,編制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說明報送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批復或提出修改意見,否則該進度計劃視為已得到批準。經監(jiān)理人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是控制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承包人還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編制更為詳細的分階段或分項進度計劃,報監(jiān)理人審批。 10.2 合同進度計劃的修訂 不論何種原因造成工程的實際進度與第10.1款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監(jiān)理人提交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申請報告,并附有關措施和相關資料,報監(jiān)理人審批;監(jiān)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指示,承包人應按該指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報監(jiān)理人審批。監(jiān)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批復。監(jiān)理人在批復前應獲得發(fā)包人同意。 11. 開工和竣工 11.1 開工 11.1.1 監(jiān)理人應在開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發(fā)出開工通知。監(jiān)理人在發(fā)出開工通知前應獲得發(fā)包人同意。工期自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計算。承包人應在開工日期后盡快施工。 11.1.2 承包人應按第10.1款約定的合同進度計劃,向監(jiān)理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經監(jiān)理人審批后執(zhí)行。開工報審表應詳細說明按合同進度計劃正常施工所需的***道路、臨時設施、材料設備、施工人員等施工組織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工程的進度安排。 11.2 竣工 承包人應在第1.1.4.3目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合同工程。實際竣工日期在接收證書中寫明。 11.3 發(fā)包人的工期延誤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發(fā)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fā)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需要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按照第10.2款的約定辦理。 (1)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發(fā)包人遲延提供材料、工程設備或變更交貨地點***; (4)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暫停施工; (5)提供圖紙延誤; (6)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預付款、進度款; (7)發(fā)包人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原因。 11.4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由于出現專用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異常惡劣氣候的條件導致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fā)包人延長工期。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誤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工作,或監(jiān)理人認為承包人施工進度不能滿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應采取措施加快進度,并承擔加快進度所增加的費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承包人應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補缺陷的義務。 11.6 工期提前 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議能夠給發(fā)包人帶來效益的,應由監(jiān)理人與承包人共同協商采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和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發(fā)包人應承擔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相應獎金。 12. 暫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因下列暫停施工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1)承包人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暫停施工; (3)承包人擅自暫停施工; (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5)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承包人承擔的其他暫停施工。 12.2 發(fā)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由于發(fā)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fā)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 12.3 監(jiān)理人暫停施工指示 12.3.1 監(jiān)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作出暫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監(jiān)理人指示暫停施工。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暫停施工期間承包人應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12.3.2 由于發(fā)包人的原因發(fā)生暫停施工的緊急情況,且監(jiān)理人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暫停施工,并及時向監(jiān)理人提出暫停施工的書面請求。監(jiān)理人應在接到書面請求后的24小時內予以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承包人的暫停施工請求。 12.4 暫停施工后的復工 12.4.1 暫停施工后,監(jiān)理人應與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協商,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暫停施工的影響。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監(jiān)理人應立即向承包人發(fā)出復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復工通知后,應在監(jiān)理人指定的期限內復工。 12.4.2 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因發(fā)包人原因無法按時復工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fā)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 12.5 暫停施工持續(xù)56天以上 12.5.1 監(jiān)理人發(fā)出暫停施工指示后56天內未向承包人發(fā)出復工通知,除了該項停工屬于第12.1款的情況外,承包人可向監(jiān)理人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監(jiān)理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8天內準許已暫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繼續(xù)施工。如監(jiān)理人逾期不予批準,則承包人可以通知監(jiān)理人,將工程受影響的部分視為按第15.1(1)項的可取消工作。如暫停施工影響到整個工程,可視為發(fā)包人違約,應按第22.2款的規(guī)定辦理。 12.5.2 由于承包人責任引起的暫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監(jiān)理人暫停施工指示后56天內不認真采取有效的復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誤,可視為承包人違約,應按第22.1款的規(guī)定辦理。 13. 工程質量 13.1 工程質量要求 13.1.1 工程質量驗收按合同約定驗收標準執(zhí)行。 13.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的,監(jiān)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為止,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13.1.3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的,發(fā)包人應承擔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13.2 承包人的質量管理 13.2.1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交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文件,包括質量檢查機構***、質檢人員的組成、質量檢查程序和實施細則等,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 13.2.2 承包人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質量教育和技術培訓,定期考核施工人員的勞動技能,嚴格執(zhí)行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 13.3 承包人的質量檢查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對材料、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工程質量報表,報送監(jiān)理人審查。 13.4 監(jiān)理人的質量檢查 監(jiān)理人有權對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人應為監(jiān)理人的檢查和檢驗提供方便,包括監(jiān)理人到施工場地,或制造、加工地點,或合同約定的其他地方進行察看和查閱施工原始記錄。承包人還應按監(jiān)理人指示,進行施工場地取樣試驗、工程復核測量和設備性能檢測,提供試驗樣品、提交試驗報告和測量成果以及監(jiān)理人要求進行的其他工作。監(jiān)理人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應負的責任。 13.5 工程隱蔽部位覆蓋前的檢查 13.5.1 通知監(jiān)理人檢查 經承包人自檢確認的工程隱蔽部位具備覆蓋條件后,承包人應通知監(jiān)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檢查。承包人的通知應附有自檢記錄和必要的檢查資料。監(jiān)理人應按時到場檢查。經監(jiān)理人檢查確認質量符合隱蔽要求,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才能進行覆蓋。監(jiān)理人檢查確認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應在監(jiān)理人指示的時間內修整返工后,由監(jiān)理人重新檢查。 13.5.2 監(jiān)理人未到場檢查 監(jiān)理人未按第13.5.1項約定的時間進行檢查的,除監(jiān)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蓋工作,并作相應記錄報送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人應簽字確認。監(jiān)理人事后對檢查記錄有疑問的,可按第13.5.3項的約定重新檢查。 13.5.3 監(jiān)理人重新檢查 承包人按第13.5.1項或第13.5.2項覆蓋工程隱蔽部位后,監(jiān)理人對質量有疑問的,可要求承包人對已覆蓋的部位進行鉆孔探測或揭開重新檢驗,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恢復原狀。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13.5.4 承包人私自覆蓋 承包人未通知監(jiān)理人到場檢查,私自將工程隱蔽部位覆蓋的,監(jiān)理人有權指示承包人鉆孔探測或揭開檢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 13.6.1 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設備,或采用不適當的施工工藝,或施工不當,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監(jiān)理人可以隨時發(fā)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補救,直至達到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13.6.2 由于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補救的,發(fā)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14. 試驗和檢驗 14.1 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 14.1.1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并為監(jiān)理人對上述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質量檢查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按合同約定應由監(jiān)理人與承包人共同進行試驗和檢驗的,由承包人負責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 14.1.2 監(jiān)理人未按合同約定派員參加試驗和檢驗的,除監(jiān)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試驗和檢驗,并應立即將試驗和檢驗結果報送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人應簽字確認。 14.1.3 監(jiān)理人對承包人的試驗和檢驗結果有疑問的,或為查清承包人試驗和檢驗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試驗和檢驗的,可按合同約定由監(jiān)理人與承包人共同進行。重新試驗和檢驗的結果證明該項材料、工程設備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重新試驗和檢驗結果證明該項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14.2 現場材料試驗 14.2.1 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或監(jiān)理人指示進行的現場材料試驗,應由承包人提供試驗場所、試驗人員、試驗設備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試驗條件。 14.2.2 監(jiān)理人在必要時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試驗場所、試驗設備器材以及其他試驗條件,進行以工程質量檢查為目的的復核性材料試驗,承包人應予以協助。 14.3 現場工藝試驗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或監(jiān)理人指示進行現場工藝試驗。對大型的現場工藝試驗,監(jiān)理人認為必要時,應由承包人根據監(jiān)理人提出的工藝試驗要求,編制工藝試驗措施計劃,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 15. 變更 15.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應按照本條規(guī)定進行變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fā)包人或其他人實施;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其他特性; (3)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 (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施工時間或改變已批準的施工工藝或順序; (5)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額外工作。 15.2 變更權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發(fā)包人同意,監(jiān)理人可按第15.3款約定的變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變更指示,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沒有監(jiān)理人的變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變更。 15.3 變更程序 15.3.1 變更的提出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第15.1款約定情形的,監(jiān)理人可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意向書。變更意向書應說明變更的具體內容和發(fā)包人對變更的時間要求,并附必要的圖紙和相關資料。變更意向書應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擬實施變更工作的計劃、措施和竣工時間等內容的實施方案。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據變更意向書要求提交的變更實施方案的,由監(jiān)理人按第15.3.3項約定發(fā)出變更指示。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第15.1款約定情形的,監(jiān)理人應按照第15.3.3項約定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監(jiān)理人按合同約定發(fā)出的圖紙和文件,經檢查認為其中存在第15.1款約定情形的,可向監(jiān)理人提出書面變更建議。變更建議應闡明要求變更的依據,并附必要的圖紙和說明。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書面建議后,應與發(fā)包人共同研究,確認存在變更的,應在收到承包人書面建議后的14天內作出變更指示。經研究后不同意作為變更的,應由監(jiān)理人書面答復承包人。 (4)若承包人收到監(jiān)理人的變更意向書后認為難以實施此項變更,應立即通知監(jiān)理人,說明原因并附詳細依據。監(jiān)理人與承包人和發(fā)包人協商后確定撤銷、改變或不改變原變更意向書。 15.3.2 變更估價***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指示或變更意向書后的14天內,向監(jiān)理人提交變更報價***容應根據第15.4款約定的估價***開列變更工作的價***依據,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說明和有關圖紙。 (2)變更工作影響工期的,承包人應提出調整工期的具體細節(jié)。監(jiān)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長工期的施工進度計劃及相應施工措施等詳細資料。 (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變更報價***天內,根據第15.4款約定的估價***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價***.3.3 變更指示 (1)變更指示只能由監(jiān)理人發(fā)出。 (2)變更指示應說明變更的目的、范圍、變更內容以及變更的工程量及其進度和技術要求,并附有關圖紙和文件。承包人收到變更指示后,應按變更指示進行變更工作。 15.4 變更的估價***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因變更引起的按照本款約定處理。 15.4.1 已標價***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該子目的單價***4.2 已標價***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子目,但有類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子目的單價***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4.3 已標價***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本加利潤的原則,由監(jiān)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15.5.1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對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監(jiān)理人。合理化建議書的內容應包括建議工作的詳細說明、進度計劃和效益以及與其他工作的協調等,并附必要的設計文件。監(jiān)理人應與發(fā)包人協商是否采納建議。建議被采納并構成變更的,應按第15.3.3項約定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指示。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發(fā)包人可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給予獎勵。 15.6 暫列金額***只能按照監(jiān)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對合同價***調整。 15.7 計日工 15.7.1 發(fā)包人認為有必要時,由監(jiān)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計日工方式實施變更的零星工作。其價***標價***中的計日工計價***價*** 15.7.2 采用計日工計價***變更工作,應從暫列金額***包人應在該項變更的實施過程中,每天提交以下報表和有關憑證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 (1)工作名稱、內容和數量; (2)投入該工作所有人員的姓名、工種、級別和耗用工時; (3)投入該工作的材料類別和數量; (4)投入該工作的施工設備型號、臺數和耗用臺時; (5)監(jiān)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和憑證。 15.7.3 計日工由承包人匯總后,按第17.3.2項的約定列入進度付款申請單,由監(jiān)理人復核并經發(fā)包人同意后列入進度付款。 15.8 暫估價***.1 發(fā)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程設備和專業(yè)工程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并達到規(guī)定的規(guī)模標準的,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標的方式選擇供應商或分包人。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中標金額***單中所列的暫估價***及相應的稅金等其他費用列入合同價***.8.2 發(fā)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程設備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或未達到規(guī)定的規(guī)模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第5.1款的約定提供。經監(jiān)理人確認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價***清單中所列的暫估價***及相應的稅金等其他費用列入合同價***.8.3 發(fā)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或未達到規(guī)定的規(guī)模標準的,由監(jiān)理人按照第15.4款進行估價***同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經估價***與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暫估價***及相應的稅金等其他費用列入合同價***. 16.1 物價***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因物價***按照本款約定處理。 16.1.1 采用價***價***6.1.1.1 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設備等價***合同價***投標函附錄中的價***重表約定的數據,按以下公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 △P -- 需調整的價***P0 -- 第17.3.3項、第17.5.2項和第17.6.2項約定的付款證書中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應不包括、不計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和支付、預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第15條約定的變更及其他金額******也不計在內; A -- 定值權重(即不調部分的權重); B1; B2 ;B3·····Bn -- 各可調因子的變值權重(即可調部分的權重)為各可調因子在投標函投標總報價***例; Ft1 ;Ft2 ;Ft3·····Ftn -- 各可調因子的現行價***第17.3.3項、第17.5.2項和第17.6.2項約定的付款證書相關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調因子的價***Fo1; Fo2; Fo3·····Fon -- 各可調因子的基本價***基準日期的各可調因子的價***以上公式中的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來源在投標函附錄價***重表中約定。價***先采用有關部門提供的價***乏上述價***可采用有關部門提供的價***16.1.1.2 暫時確定調整差額 在計算調整差額時得不到現行價***可暫用上一次價***,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實際價***調整。 16.1.1.3 權重的調整 按第15.1款約定的變更導致原定合同中的權重不合理時,由監(jiān)理人與承包人和發(fā)包人協商后進行調整。 16.1.1.4 承包人工期延誤后的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約定的工期內竣工的,則對原約定竣工日期后繼續(xù)施工的工程,在使用第16.1.1.1目公式時,應采用原約定竣工日期與實際竣工日期的兩個價***低的一個作為現行價***16.1.2 采用造價***格差額 施工期內,因人工、材料、設備和機械臺班價***合同價***、機械使用費按照國***省、***區(qū)、***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行業(yè)建設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機械臺班單價***費系數進行調整;需要進行的材料,其單價***由監(jiān)理人復核,監(jiān)理人確認需調整的材料單價***為調整工程合同價***據。 16.2 法律變化引起的 在基準日后,因法律變化導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費用發(fā)生除第16.1款約定以外的增減時,監(jiān)理人應根據法律、國***省、***區(qū)、***市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需調整的合同價***. 計量與支付 17.1 計量 17.1.1 計量單位 計量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17.1.2 計量方法 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應按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并在合同中約定執(zhí)行。 17.1.3 計量周期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單價***工程量按月計量,總價***周期按批準的支付分解報告確定。 17.1.4 單價*** (1)已標價***中的單價***為估算工程量。結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并按合同約定的計量方法進行計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計量,向監(jiān)理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已完成工程量報表和有關計量資料。 (3)監(jiān)理人對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對數量有異議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約定進行共同復核和抽樣復測。承包人應協助監(jiān)理人進行復核并按監(jiān)理人要求提供補充計量資料。承包人未按監(jiān)理人要求參加復核,監(jiān)理人復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視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4)監(jiān)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通知承包人共同進行聯合測量、計量,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單中每個子目的工程量后,監(jiān)理人應要求承包人派員共同對每個子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匯總,以核實最終結算工程量。監(jiān)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最后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監(jiān)理人要求派員參加的,監(jiān)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視為承包人完成該子目的準確工程量。 (6)監(jiān)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后的7天內進行復核,監(jiān)理人未在約定時間內復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據此計算工程價***.1.5 總價***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總價***和計量按照下述約定進行。 (1)總價***和支付應以總價***因第16.1款中的因素而進行調整。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是進行工程目標管理和控制進度支付的依據。 (2)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每個計量周期內,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計量,并向監(jiān)理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總價***所表示的階段性或分項計量的支持性資料,以及所達到工程形象目標或分階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關計量資料。 (3)監(jiān)理人對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資料進行復核,以確定分階段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標。對其有異議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約定進行共同復核和抽樣復測。 (4)除按照第15條約定的變更外,總價***量是承包人用于結算的最終工程量。 17.2 預付款 17.2.1 預付款 預付款用于承包人為合同工程施工購置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預付款必須專用于合同工程。預付款的額度和預付辦法以及支付時間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安全文明施工費用預付款額度及方式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發(fā)包人逾期支付合同約定的預付款,除承擔第22.2款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向承包人支付按第17.3.3(2)目約定的標準和方法計算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17.2.2 預付款的扣回與還清 預付款在進度付款中按照合同約定扣回。在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時,預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預付款余額應作為承包人的到期應付款。預付款扣回辦法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7.3 工程進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計量周期。 17.3.2 進度付款申請單 承包人應在每個付款周期末,按監(jiān)理人批準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向監(jiān)理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并附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進度付款申請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實施工程的價***)根據第15條應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根據第23條應增加和扣減的索賠金額***根據第17.2款約定應支付的預付款和扣減的返還預付款; (5)根據第17.4.1項約定應扣減的質量保證金; (6)根據合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3.3 進度付款證書和支付時間 (1)監(jiān)理人在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單以及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后的14天內完成核查,提出發(fā)包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支持性材料,經發(fā)包人審查同意后,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fā)包人簽認的進度付款證書。監(jiān)理人有權扣發(fā)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義務的相應金額***發(fā)包人應在監(jiān)理人收到進度付款申請單后的28天內,將進度應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fā)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3)監(jiān)理人出具進度付款證書,不應視為監(jiān)理人已同意、批準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該部分工作。 (4)進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資資金的,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等國家相關規(guī)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辦理。 17.3.4 工程進度付款的修正 在對以往歷次已簽發(fā)的進度付款證書進行匯總和復核中發(fā)現錯、漏或重復的,監(jiān)理人有權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權提出修正申請。經雙方復核同意的修正,應在本次進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7.4 質量保證金 17.4.1 質量保證金處理 (1)合同條款專用部分第4.2.1項約定不提交履約擔保,采用扣留質量保證金的,質量保證金由監(jiān)理人從第一個付款周期開始按進度付款證書確認的已實施工程的價***同條款第15條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條款第23條增加和扣減的索賠金額***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付款的支付、返還、此前已經按合同約定支付給承包人的進度款以及已經扣留的質量保證金)的總額的約定比例扣留,直至質量保證金累計扣留金額***算合同總價***為止; 采用質量保證金保函擔保形式的,工程竣工前,不得扣留質量保證金。 (2)合同條款專用部分第4.2.1項約定提交履約擔保,采用扣留質量保證金的,在第17.5款竣工結算中,應當按照竣工結算合同總價***扣留質量保證金,當應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額***的質量保證金金額***應返款差額部分;采用質量保證金保函擔保形式的,工程竣工前,不得扣留質量保證金; (3)質量保證金的形式與約定比例見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17.4.2 在第1.1.4.5目約定的缺陷責任期滿時,承包人向發(fā)包人申請到期應返還承包人剩余的質量保證金金額***擔保,發(fā)包人應在14天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核實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責任。如無異議,發(fā)包人應當在核實后將剩余保證金返還承包人或將其保函退還承包人。 17.4.3 在第1.1.4.5目約定的缺陷責任期滿時,承包人沒有完成缺陷責任的,發(fā)包人有權扣留與未履行責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額***保證金余額或依據其保函擔保約定追究責任,并有權根據第19.3款約定要求延長缺陷責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為止。 17.5 竣工結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請單 (1)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和期限向監(jiān)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下列內容:竣工結算合同總價***支付承包人的工程價***的質量保證金、應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額***監(jiān)理人對竣工付款申請單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經監(jiān)理人和承包人協商后,由承包人向監(jiān)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請單。 17.5.2 竣工付款證書及支付時間 (1)監(jiān)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請單后的14天內完成核查,提出發(fā)包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審核并抄送承包人。發(fā)包人應在收到后14天內審核完畢,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fā)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監(jiān)理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核查,又未提出具體意見的,視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請單已經監(jiān)理人核查同意;發(fā)包人未在約定時間內審核又未提出具體意見的,監(jiān)理人提出發(fā)包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發(fā)包人同意。 (2)發(fā)包人應在監(jiān)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證書后的14天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fā)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約定,將逾期付款違約金支付給承包人。 (3)承包人對發(fā)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有異議的,發(fā)包人可出具竣工付款申請單中承包人已同意部分的臨時付款證書。存在爭議的部分,按第24條的約定辦理。 (4)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資資金的,按第17.3.3(4)目的約定辦理。 17.6 最終結清 17.6.1 最終結清申請單 (1)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簽發(fā)后,承包人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和期限向監(jiān)理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發(fā)包人對最終結清申請單內容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由承包人向監(jiān)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終結清申請單。 17.6.2 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時間 (1)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的14天內,提出發(fā)包人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審核并抄送承包人。發(fā)包人應在收到后14天內審核完畢,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fā)包人簽認的最終結清證書。監(jiān)理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核查,又未提出具體意見的,視為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已經監(jiān)理人核查同意;發(fā)包人未在約定時間內審核又未提出具體意見的,監(jiān)理人提出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發(fā)包人同意。 (2)發(fā)包人應在監(jiān)理人出具最終結清證書后的14天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fā)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約定,將逾期付款違約金支付給承包人。 (3)承包人對發(fā)包人簽認的最終結清證書有異議的,按第24條的約定辦理。 (4)最終結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資資金的,按第17.3.3(4)目的約定辦理。 18. 竣工驗收 18.1 竣工驗收的含義 18.1.1 竣工驗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發(fā)包人按合同要求進行的驗收。 18.1.2 國家驗收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法律、規(guī)范、規(guī)程和政策要求,針對發(fā)包人全面組織實施的整個工程正式交付投運前的驗收。 18.1.3 需要進行國家驗收的,竣工驗收是國家驗收的一部分??⒐を炇账捎玫母黜楎炇蘸驮u定標準應符合國家驗收標準。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為竣工驗收提供的各項竣工驗收資料應符合國家驗收的要求。 18.2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當工程具備以下條件時,承包人即可向監(jiān)理人報送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1)除監(jiān)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外,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單位***,包括合同要求的試驗、試運行以及檢驗和驗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份數備齊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資料; (3)已按監(jiān)理人的要求編制了在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清單以及相應施工計劃; (4)監(jiān)理人要求在竣工驗收前應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監(jiān)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清單。 18.3 驗收 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約定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應審查申請報告的各項內容,并按以下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8.3.1 監(jiān)理人審查后認為尚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天內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頒發(fā)接收證書前承包人還需進行的工作內容。承包人完成監(jiān)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內容后,應再次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直至監(jiān)理人同意為止。 18.3.2 監(jiān)理人審查后認為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天內提請發(fā)包人進行工程驗收。 18.3.3發(fā)包人經過驗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應在監(jiān)理人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56天內,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fā)包人簽認的工程接收證書。發(fā)包人驗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緩發(fā)工程接收證書。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監(jiān)理人復查達到要求的,經發(fā)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證書。 18.3.4 發(fā)包人驗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監(jiān)理人應按照發(fā)包人的驗收意見發(fā)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對不合格工程認真返工重作或進行補救處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補救工作后,應重新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按第18.3.1項、第18.3.2項和第18.3.3項的約定進行。 18.3.5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經驗收合格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準,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 18.3.6 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56天后未進行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準,但發(fā)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進行驗收的除外。 18.4 單位*** 18.4.1 發(fā)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或承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驗收的程序可參照第18.2款與第18.3款的約定進行。驗收合格后,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fā)包人簽認的單位***。已簽發(fā)單位***。單位***。 18.4.2 發(fā)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單位***,發(fā)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18.5 施工期運行 18.5.1 施工期運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某幾項單位***,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fā)包人按第18.4款的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18.5.2 在施工期運行中發(fā)現工程或工程設備損壞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約定進行修復。 18.6 試運行 18.6.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進行工程及工程設備試運行,負責提供試運行所需的人員、器材和必要的條件,并承擔全部試運行費用。 18.6.2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試運行失敗的,承包人應采取措施保證試運行合格,并承擔相應費用。由于發(fā)包人的原因導致試運行失敗的,承包人應當采取措施保證試運行合格,發(fā)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18.7 竣工清場 18.7.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承包人應按以下要求對施工場地進行清理,直至監(jiān)理人檢驗合格為止??⒐で鍒鲑M用由承包人承擔。 (1)施工場地內殘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場; (2)臨時工程已拆除,場地已按合同要求進行清理、平整或復原; (3)按合同約定應撤離的承包人設備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廢棄的施工設備和材料,已按計劃撤離施工場地; (4)工程建筑物周邊及其***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積物,已按監(jiān)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監(jiān)理人指示的其他場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18.7.2 承包人未按監(jiān)理人的要求恢復臨時占地,或者場地清理未達到合同約定的,發(fā)包人有權委托其他人恢復或清理,所發(fā)生的金額***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18.8 施工隊伍的撤離 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的56天內,除了經監(jiān)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責任期內繼續(xù)工作和使用的人員、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外,其余的人員、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均應撤離施工場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缺陷責任期滿時,承包人的人員和施工設備應全部撤離施工場地。 19. 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 19.1 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時間 缺陷責任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前,已經發(fā)包人提前驗收的單位***,其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日期相應提前。 19.2 缺陷責任 19.2.1 承包人應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擔缺陷責任。 19.2.2 缺陷責任期內,發(fā)包人對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負責日常維護工作。發(fā)包人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復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損壞的,承包人應負責修復,直至檢驗合格為止。 19.2.3 監(jiān)理人和承包人應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損壞的原因。經查明屬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應由承包人承擔修復和查驗的費用。經查驗屬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的,發(fā)包人應承擔修復和查驗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19.2.4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缺陷的,發(fā)包人可自行修復或委托其他人修復,所需費用和利潤的承擔,按第19.2.3項約定辦理。 19.3 缺陷責任期的延長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項缺陷或損壞使某項工程或工程設備不能按原定目標使用而需要再次檢查、檢驗和修復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相應延長缺陷責任期,但缺陷責任期最長不超過2年。 19.4 進一步試驗和試運行 任何一項缺陷或損壞修復后,經檢查證明其影響了工程或工程設備的使用性能,承包人應重新進行合同約定的試驗和試運行,試驗和試運行的全部費用應由責任方承擔。 19.5 承包人的進入權 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為缺陷修復工作需要,有權進入工程現場,但應遵守發(fā)包人的保安和保密規(guī)定。 19.6 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在第1.1.4.5目約定的缺陷責任期,包括根據第19.3款延長的期限終止后14天內,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fā)包人簽認的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并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19.7 保修責任 合同當事人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工程質量保修范圍、期限和責任。保修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前,已經發(fā)包人提前驗收的單位***,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應提前。 20. 保險 20.1 工程保險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以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向雙方同意的保險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其具體的投保內容、保險金額***、保險期限等有關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0.2 人員工傷事故的保險 20.2.1 承包人員工傷事故的保險 承包人應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為其履行合同所雇傭的全部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并要求其分包人也進行此項保險。 20.2.2 發(fā)包人員工傷事故的保險 發(fā)包人應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為其現場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并要求其監(jiān)理人也進行此項保險。 20.3 人身意外傷害險 20.3.1 發(fā)包人應在整個施工期間為其現場機構***,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繳納保險費,并要求其監(jiān)理人也進行此項保險。 20.3.2 承包人應在整個施工期間為其現場機構***,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繳納保險費,并要求其分包人也進行此項保險。 20.4 第三者責任險 20.4.1 第三者責任系指在保險期內,對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的工地上及毗***區(qū)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等賠償責任。 20.4.2 在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fā)前,承包人應以承包人和發(fā)包人的共同名義,投保第20.4.1項約定的第三者責任險,其保險費率、保險金額***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0.5 其他保險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為其施工設備、進場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等辦理保險。 20.6 對各項保險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險憑證 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發(fā)包人提交各項保險生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保險單必須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條件保持一致。 20.6.2 保險合同條款的變動 承包人需要變動保險合同條款時,應事先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并通知監(jiān)理人。保險人作出變動的,承包人應在收到保險人通知后立即通知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 20.6.3 持續(xù)保險 承包人應與保險人保持聯系,使保險人能夠隨時了解工程實施中的變動,并確保按保險合同條款要求持續(xù)保險。 20.6.4 保險金不足的補償 保險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應由承包人和(或)發(fā)包人按合同約定負責補償。 20.6.5 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 (1)由于負有投保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或未能使保險持續(xù)有效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對方當事人承擔。 (2)由于負有投保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某項保險,導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險人的賠償,原應從該項保險得到的保險金應由負有投保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支付。 20.6.6 報告義務 當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投保人應按照保險單規(guī)定的條件和期限及時向保險人報告。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確認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發(fā)包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fā)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fā)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zhàn)爭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21.1.2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雙方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的意見不一致的,由監(jiān)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發(fā)生爭議時,按第24條的約定辦理。 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21.2.1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和監(jiān)理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 21.2.2 如不可抗力持續(xù)發(fā)生,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和監(jiān)理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處理 21.3.1 不可抗力造成損害的責任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果,由合同雙方按以下原則承擔: (1)永久工程,包括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害,以及因工程損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 (2)承包人設備的損壞由承包人承擔; (3)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擔其人員傷亡和其他財產損失及其相關費用; (4)承包人的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期間應監(jiān)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復工程的金額***擔; (5)不能按期竣工的,應合理延長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發(fā)包人要求趕工的,承包人應采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3.2 延遲履行期間發(fā)生的不可抗力 合同一方當事人延遲履行,在延遲履行期間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責任。 21.3.3 避免和減少不可抗力損失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21.3.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按照第22.2.5項約定撤離施工場地。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參照第22.2.4項約定,由監(jiān)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 22. 違約 22.1 承包人違約 22.1.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下列情況屬承包人違約: (1)承包人違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約定,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移給其他人; (2)承包人違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約定,未經監(jiān)理人批準,私自將已按合同約定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設備、臨時設施或材料撤離施工場地; (3)承包人違反第5.4款的約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設備,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又拒絕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預期造成工期延誤; (5)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未能對工程接收證書所列的缺陷清單的內容或缺陷責任期內發(fā)生的缺陷進行修復,而又拒絕按監(jiān)理人指示再進行修補; (6)承包人無法繼續(xù)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2.1.2 對承包人違約的處理 (1)承包人發(fā)生第22.1.1(6)目約定的違約情況時,發(fā)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關法律處理。 (2)承包人發(fā)生除第22.1.1(6)目約定以外的其他違約情況時,監(jiān)理人可向承包人發(fā)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承包人應承擔其違約所引起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 (3)經檢查證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具備復工條件的,可由監(jiān)理人簽發(fā)復工通知復工。 22.1.3 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監(jiān)理人發(fā)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發(fā)包人可向承包人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發(fā)包人可派員進駐施工場地,另行組織人員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發(fā)包人因繼續(xù)完成該工程的需要,有權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現場的材料、設備和臨時設施。但發(fā)包人的這一行動不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也不影響發(fā)包人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索賠權利。 22.1.4 合同解除后的估價***清 (1)合同解除后,監(jiān)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作的價***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和臨時工程等的價***)合同解除后,發(fā)包人應暫停對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項付款和已扣款金額***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3)合同解除后,發(fā)包人應按第23.4款的約定向承包人索賠由于解除合同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4)合同雙方確認上述往來款項后,出具最終結清付款證書,結清全部合同款項。 (5)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結清達成一致而形成爭議的,按第24條的約定辦理。 22.1.5 協議利益的轉讓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將其為實施合同而簽訂的材料和設備的訂貨協議或任何服務協議利益轉讓給發(fā)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內,依法辦理轉讓手續(xù)。 22.1.6 緊急情況下無能力或不愿進行搶救 在工程實施期間或缺陷責任期內發(fā)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監(jiān)理人通知承包人進行搶救,承包人聲明無能力或不愿立即執(zhí)行的,發(fā)包人有權雇傭其他人員進行搶救。此類搶救按合同約定屬于承包人義務的,由此發(fā)生的金額***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22.2 發(fā)包人違約 22.2.1 發(fā)包人違約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下列情形,屬發(fā)包人違約: (1)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或合同價***、拒絕批準付款申請和支付憑證,導致付款延誤的; (2)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監(jiān)理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fā)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 (4)發(fā)包人無法繼續(xù)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其他義務的。 22.2.2 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 發(fā)包人發(fā)生除第22.2.1(4)目以外的違約情況時,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通知,要求發(fā)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并通知監(jiān)理人,發(fā)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22.2.3 發(fā)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1)發(fā)生第22.2.1(4)目的違約情況時,承包人可書面通知發(fā)包人解除合同。 (2)承包人按22.2.2項暫停施工28天后,發(fā)包人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這一行動不免除發(fā)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也不影響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索賠權利。 22.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因發(fā)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fā)包人應在解除合同后28天內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額***在此期限內及時向發(fā)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額***和憑證: (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價***)承包人為該工程施工訂購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金額***還后,該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歸發(fā)包人所有; (3)承包人為完成工程所發(fā)生的,而發(fā)包人未支付的金額***承包人撤離施工場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員的金額***由于解除合同應賠償的承包人損失; (6)按合同約定在合同解除日前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金額***應按本項約定支付上述金額***保證金和履約擔保,但有權要求承包人支付應償還給發(fā)包人的各項金額***2.5 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離 因發(fā)包人違約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承包人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承包人撤出施工場地應遵守第18.7.1項的約定,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22.3 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23. 索賠 23.1 承包人索賠的提出 根據合同約定,承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應按以下程序向發(fā)包人提出索賠: (1)承包人應***道或應***道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監(jiān)理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并說明發(fā)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權利; (2)承包人應在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jiān)理人正式遞交索賠通知書。索賠通知書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索賠事件具有連續(xù)影響的,承包人應按合理時間間隔繼續(xù)遞交延續(xù)索賠通知,說明連續(xù)影響的實際情況和記錄,列出累計的追加付款金額***期延長天數; (4)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的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人遞交最終索賠通知書,說明最終要求索賠的追加付款金額***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23.2 承包人索賠處理程序 (1)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通知書后,應及時審查索賠通知書的內容、查驗承包人的記錄和證明材料,必要時監(jiān)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記錄副本。 (2)監(jiān)理人應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長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賠通知書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42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承包人。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fā)包人應在作出索賠處理結果答復后28天內完成賠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第24條的約定辦理。 23.3 承包人提出索賠的期限 23.3.1 承包人按第17.5款的約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證書后,應被認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前所發(fā)生的任何索賠。 23.3.2 承包人按第17.6款的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發(fā)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 23.4 發(fā)包人的索賠 23.4.1 發(fā)生索賠事件后,監(jiān)理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承包人,詳細說明發(fā)包人有權得到的索賠金額***長缺陷責任期的細節(jié)和依據。發(fā)包人提出索賠的期限和要求與第23.3款的約定相同,延長缺陷責任期的通知應在缺陷責任期屆滿前發(fā)出。 23.4.2 監(jiān)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發(fā)包人從承包人處得到賠付的金額***陷責任期的延長期。承包人應付給發(fā)包人的金額***給承包人的合同價***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給發(fā)包人。 24. 爭議的解決 24.1 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的,可以友好協商解決或者提請爭議評審組評審。合同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不成、不愿提請爭議評審或者不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4.2 友好解決 在提請爭議評審、仲裁或者訴訟前,以及在爭議評審、仲裁或訴訟過程中,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協商解決爭議。 24.3 爭議評審 24.3.1 采用爭議評審的,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開工日后的28天內或在爭議發(fā)生后,協商成立爭議評審組。爭議評審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實踐經驗的專家組成。 24.3.2 合同雙方的爭議,應首先由申請人向爭議評審組提交一份詳細的評審申請報告,并附必要的文件、圖紙和證明材料,申請人還應將上述報告的副本同時提交給被申請人和監(jiān)理人。 24.3.3 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人評審申請報告副本后的28天內,向爭議評審組提交一份答辯報告,并附證明材料。被申請人應將答辯報告的副本同時提交給申請人和監(jiān)理人。 24.3.4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爭議評審組在收到合同雙方報告后的14天內,邀請雙方代表和有關人員舉行調查會,向雙方調查爭議細節(jié);必要時爭議評審組可要求雙方進一步提供補充材料。 24.3.5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在調查會結束后的14天內,爭議評審組應在不受任何干擾的情況下進行獨立、公正的評審,作出書面評審意見,并說明理由。在爭議評審期間,爭議雙方暫按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確定執(zhí)行。 24.3.6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評審意見的,由監(jiān)理人根據評審意見擬定執(zhí)行協議,經爭議雙方簽字后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并遵照執(zhí)行。 24.3.7 發(fā)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評審意見,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訴訟的,應在收到評審意見后的14天內將仲裁或起訴意向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監(jiān)理人,但在仲裁或訴訟結束前應暫按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確定執(zhí)行。 專用合同條條款 1.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1.2 合同當事人和人員 1.1.2.2 發(fā)包人: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1.1.2.3 承包人: 1.1.2.6 監(jiān)理人: / 1.1.2.8 發(fā)包人代表:指發(fā)包人指定的派駐施工場地(現場)的全權代表 姓名: 職稱: /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設備 1.1.3.2 永久工程: / 1.1.3.3 臨時工程: 指駐地建設、臨時用地、臨***道路、便橋(棧)、施工臨時用水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工程等內容(不限于此),承包人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編制的施工組織方案自行確定 1.1.3.10 永久占地: 詳見施工圖紙 1.1.3.11 臨時占地: 承包人應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施工組織方案自行確定 1.1.4 日期 1.1.4.5 缺陷責任期期限:24個月。 1.1.8 其他需要補充的內容: / 。 1.4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5)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6)圖紙 ; (7)技術標準和要求 ; (8)已標價*** ; (9)其他合同文件。 (說明:(6)、(7)、(8)填空內容分別限于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三者之一。) 1.5 合同協議書 合同生效的條件: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單位*** 。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 (5)發(fā)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工程開工前***日內 發(fā)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發(fā)包人提供4套施工圖紙 。 其他約定: 未經發(fā)包人書面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或透露、泄露給第三方。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1)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圍: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紙質版竣工圖4套,CAD電子版竣工圖一份,PDF蓋章版掃描件一份以及發(fā)包認結算審計相關文件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日內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數量: 4份 監(jiān)理人批復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供文件14天內 其他約定: 以上所需圖紙包含竣工圖編制費,包含在合同總價***人不再另行支付。 1.7 聯絡 1.7.2 聯絡來往函件的送達和接收 (2)發(fā)包人指定的接收地點: 發(fā)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3)監(jiān)理人指定的接收地點: 監(jiān)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4)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點: 2.發(fā)包人義務 2.3 提供施工場地 發(fā)包人移交施工場地的期限:發(fā)包人應當將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在監(jiān)理人發(fā)出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 7 天前移交給承包人。 2.8 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擔保 (1)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擔保的金額***.13 其他義務 發(fā)包人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發(fā)包人需要根據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管理、協調、配合、服務。具體內容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詳細的約定,若專業(yè)分包人需要可以在辦公時間經發(fā)包人同意后到發(fā)包人辦公室查閱。 3.監(jiān)理人 3.1 監(jiān)理人的職責和權利 3.1.1 發(fā)包人需批準明確行使的權利: (1)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體和非關鍵性工作。(2)產生的費用增加額。(3)發(fā)布開工通知、暫停施工指示或者復工通知。(4)工程延長。(5)審查批準技術規(guī)范或設計的變更。(6)發(fā)出的變更指令,其單項工程變更或者累計變更涉及的金額***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規(guī)定的金額***更工作的單價***關暫列金額***9)暫估價***0)索賠額。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4.1.8 為他人提供方便 (1)承包人應當對在施工場地或者附近實施與合同工程有關的其他工作的獨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協調、配合、照管和服務義務的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1)承包人應當對在施工場地或者附近實施與合同工程有關的其他工作的獨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協調、配合、照管和服務義務的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承包人如果需要將其中非主體和非關鍵性的工作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則必需書面報發(fā)包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并由承包人全權負責施工管理和質量、進度,承擔連帶責任。 2)編制本工程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全面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全面管理工作。 3)按照發(fā)包人確認的總控制進度計劃、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時間及合同相關約定,向分包單位***,對各分包單位***,統一安排分包單位***,具體要求如下: 1、提供現場施工所需消防水、***道路、垂直及地***道安全防護、各種設施(含腳手架)的搭建和拆除; 2、施工用水、用電接駁點(電源提供至施工所需***樓層)、臨時辦公用地、材料、設備堆放場地; 3、提供垂直運輸設施; 4、負責安全保衛(wèi),負責將分包方運至工地指定地點***; 5、分包進場前,應向分包單位***,并留存交底記錄。 6、承包人應履行承包責任并服從發(fā)包人對現場施工協調方面的決定意見。 7、在施工過程的一切設備設施的供應。 8、承包人應遵守發(fā)包人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9、承包人應服從發(fā)包人對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及要求。 以上未描述但為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而必須由承包人進行配合和協調的其他工作。 4.1.10 承包人的設計工作 承包人承擔的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工作內容:(1)組織編寫整理竣工資料,費用含在總價***承包人在施工前需對施工地下段的電纜、水管等地下物進行認真調查,查明其準確位置***。 4.1.12 其他義務 (1)安全文明施工費由承包人統一管理,承包人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負總責。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造成分包人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導致發(fā)生事故的,由承包人負主要責任。 (2)對于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大工程(如有),承包人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并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對專項方案進行調整,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的專項方案調整,其費用變化由發(fā)包人承擔。 (3)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1)關于揚塵治理義務 a.承包人應通過有效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將施工產生的揚塵控制在相關指標范圍內。確保工地沙土覆蓋、***路面硬化、出工地車輛沖洗車輪、拆除房屋的工地灑水壓塵、垃圾分類密閉存放,并保證渣土運輸車輛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 b.承包人應在施工期間加強環(huán)保意識、保持工地清潔、控制揚塵、杜絕漏灑材料,使得施工現場及周圍無揚塵污染 。 2)承包人負責在施工期間定期與政府質檢部門聯絡并接受其質量監(jiān)督。在安排政府質檢部門進行本工程階段性質量核驗和竣工質量核驗時,承包人除負責做好本職工作以外,還有責任利用其自有資源幫助發(fā)包人在施工總進度計劃規(guī)定的時限內實現政府質檢部門的核驗。承包人因核驗拖期而延誤的工期不予延長。 承包人應遵守投標文件中的全部承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組織承諾、施工現場管理承諾、施工進度承諾、施工安全環(huán)保及文明施工措施承諾等,采取切實可行的方案保證承諾的實現,并承擔未能實現承諾所應承諾的責任及費用; 嚴格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施工人員、治安、交通、市容環(huán)衛(wèi)、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同時承擔因此發(fā)生的費用和因違反規(guī)定而受到的各類處罰。 3)辦理整體工程驗收的相關手續(xù) 。 發(fā)包人對承包人現場管理的其他要求:執(zhí)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應遵守發(fā)包人制定或批準的現場管理制度,保證不能出現任何安全或環(huán)境事故。垃圾、渣土要及時清運;運輸車輛駛出施工現場要將車輛和槽幫沖洗干凈;嚴禁凌空拋灑垃圾、渣土;嚴格圍擋防止泥土流失到***道路;遵守***市關于避免揚塵的施工管理規(guī)定等。 4.2 履約擔保 4.2.1 承包人履約擔保的格式和金額***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履約擔保。 承包人履約擔保的金額***.11 不利物質條件 4.11.1 不利物質條件的范圍: 按通用條款執(zhí)行 。 5.材料和工程設備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5.1.2 承包人將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供貨人和品種、規(guī)格、數量及供貨時間等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的期限: 簽訂合同或相關文件前***日內 。 6.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1.2 承包人承擔自行修建臨時設施費用的范圍: / 。 發(fā)包人辦理申請手續(xù)并承擔相關費用的臨時占地:無論何種情況下,承包人都必須接受現場的所有現狀。如果承包人認為場地狹小而需要工程現場范圍以外的工作用地或用作臨時辦公或生活基地,承包人須自費承擔所需的施工用房或場地,并申請及獲得有關管理機構***, 承包人應負責確保所有現場周邊毗***道路、***道和現場出入口等的干凈和整潔,同時保證它們及周邊公共交通、公眾生活不因承包人和其它受承包人控制的施工操作、材料裝卸、車輛、材料、物品、設備和工人而帶來任何妨礙;承包人應保證發(fā)包人免于與上述事件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和損失。由此給發(fā)包人造成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6.2 發(fā)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發(fā)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 。 發(fā)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的運行、維護、拆除、清運費用的承擔人: / 。 7.交通運輸 7.1 道路通行權和場外設施 負責***道路通行權、場外設施修建權的辦理人: 承包人,其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2 場內***道路 7.2.1 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修建、維護、養(yǎng)護和管理人:承包人,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等費用的承擔人承包人: 8.測量放線 8.1 施工控制網 8.1.1 發(fā)包人通過監(jiān)理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合同簽訂后7 天內 。 8.1.2 承包人測設施工控制網的其他要求: 依據監(jiān)理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以及國家的工程測量結束規(guī)范和合同要求的工程精度,測設自己的施工控制網 。 承包人將施工控制網資料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的期限:在收到監(jiān)理人發(fā)出開工通知后7天內。 9.施工安全、治安保衛(wèi)和環(huán)境保護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9.2.1 承包人向監(jiān)理人報送施工安全措施計劃的期限:在收到監(jiān)理人發(fā)出開工通知后7天內。 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計劃后應當在7天內給予批復。 9.3 治安保衛(wèi) 9.3.3 制定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和突發(fā)治安事件緊急預案的責任人:承包人 9.4 環(huán)境保護 9.4.3 施工環(huán)保措施計劃報送監(jiān)理人審批的時間:合同簽訂后***日內。 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環(huán)保措施計劃后應當在7天內給予批復。 9.6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 9.6.1 未達到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的金額***法:因承包人原因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不高于合同約定的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和實際考核評定、認定的目標等級之間所需投入費用的差額,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金按下列公式計算: A=(1-K1÷K2) ×F 其中:A—按本辦法規(guī)定計算的違約損失賠償金 K1—標準化考評認定等級對應本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費率 K2—合同約定的管理目標等級對應本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費率 F—合同中載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 9.6.2 發(fā)包人 不給予 (給予/不給予)承包人創(chuàng)優(yōu)獎勵。發(fā)包人給予承包人創(chuàng)優(yōu)獎勵的,創(chuàng)優(yōu)獎勵金額***法: / 。 9.7 特殊安全文明施工 9.7.1 未達到合同約定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的金額***法: / 。 9.7.2 發(fā)包人 不給予 (給予/不給予)承包人創(chuàng)優(yōu)獎勵。發(fā)包人給予承包人創(chuàng)優(yōu)獎勵的,創(chuàng)優(yōu)獎勵金額***法: / 。 10.進度計劃 10.1 合同進度計劃 10.1.1 承包人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說明的內容: 施工進度計劃要求:(1)符合國家政策、法律政策和工程管理有關規(guī)定,滿足項目的進度目標,合理安排施工進度、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有利節(jié)約施工成本。(2)施工進度計劃要落實施工組織。(3)應準確、全面的表示施工項目中各個單位***、分部工程的施工順序、施工時間個銜接關系。(4)以工程項目群體為對象,對整個工地的所有工程施工活動提出時間安排表。(5)編制年度、季度、月、旬(或周)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嚴格按照進度計劃施工。(6)其他承包人認為應編制的內容。 施工方案應包含以下內容:(1)工程概況與特點。(2)施工平面布置圖。(3)施工部署和管理體系。(4)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5)施工質量保證計劃。(6)施工安全保證計劃。(7)文明施工、環(huán)保節(jié)能降耗保證計劃以及輔助、配套的施工措施。(8)其他承包人認為應編制的內容, 施工進度計劃中還應載明要求發(fā)包人組織設計人進行階段性工程設計交底的時間。 10.1.2 承包人編制分階段或分項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說明的內容及時限要求:內容無要求:/ ;時限要求:在收到監(jiān)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條款第11.1.1項發(fā)出的開工通知后7天內。 10.1.3 群體工程中有關編制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說明的要求: / 10.2 合同進度計劃的修訂 10.2.1 承包人報送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申請報告和相關資料的期限:簽訂合同后7天內。 監(jiān)理人批復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申請報告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報送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申請報告和相關資料后7天內。 10.2.2 監(jiān)理人批復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報送的修訂合同進度計劃7天內 。 10.3合同進度計劃的其他要求 10.3.2施工進度計劃管理的人員配置要求: 根據發(fā)包人要求及項目實際情況合理配置人員 10.3.3施工進度計劃的計算機應用軟件要求: / 11.開工和竣工 11.3 發(fā)包人的工期延誤 (8)發(fā)包人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原因: / 11.4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的范圍和標準:2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溫度等,均以***市氣象局發(fā)布的信息為準以及***市建委發(fā)布的霧霾暫停施工。出現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時,只順延工期,不補償任何費用。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誤 11.5.1 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和計算方法:工期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應當向發(fā)包人賠償工程結算金額***的違約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計。延誤超過15個日歷日未完工的,發(fā)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的,承包人除應立即返還發(fā)包人已付的工程款項和承擔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發(fā)包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逾期竣工違約金最高限額: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0500-2013(09)》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1.6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獎勵辦法: 無 12.暫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4)承包人承擔暫停施工責任的其他情形: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暫停施工;質量事故、安全事故,以及因承包人原因引發(fā)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人要求進行整改的停工。承包人已將上述原因導致的工程暫停影響在投標報價***充分考慮,已將相關工期和費用影響計入了簽約合同價***措施中 。 13.工程質量 13.2 承包人的質量管理 13.2.1 承包人向監(jiān)理人提交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文件的期限:簽訂合同后7天內。 監(jiān)理人審批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報送的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文件后7天內。 13.3 承包人的質量檢查 承包人向監(jiān)理人報送工程質量報表的期限:承包人應當在合同履行期間,在監(jiān)理人主持的每周例會前一天按照監(jiān)理人和發(fā)包人要求的格式和內容提交本周工程的進度報告與進度圖片以及下周的進度計劃,在每月的***日之前按前述要求提交當月詳細的進度報告。 承包人向監(jiān)理人報送工程質量報表的要求:根據監(jiān)理人工程質量報表模板報送,報表中至少包含: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情況、第三方監(jiān)測質量行為情況;重要部位、關鍵工序工程質量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材料進場驗收及原材料試驗情況。 監(jiān)理人審查工程質量報表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報送的工程質量報表后7天內。 13.4 監(jiān)理人的質量檢查 承包人應當為監(jiān)理人的檢查和檢驗提供方便,監(jiān)理人可以進行察看和查閱施工原始記錄的其他地方包括:承包人的預制構件制作車間。 13.5 工程隱蔽部位覆蓋前的檢查 13.5.1 監(jiān)理人對工程隱蔽部位進行檢查的期限:收到承包人的檢查通知12小時內。 15.變更 15.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5.1.1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應按照本條規(guī)定進行變更。 6)變更的其他情形: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或發(fā)包人專業(yè)負責人如認為有必要時,有權指令承包人進行下述變更、增加或取消: 1)增加或減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作; 2)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單項工程; 3)改變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4)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基線、標高、位直或尺寸; 5)改變本工程任何分項工程規(guī)定的施工順序或時間安排。 上述變更不應使本合同作廢或無效。如果發(fā)出本工程的變更指示是因承包人過錯、承包人違反合同或承包人造成的,則這種違約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15.3 變更程序 15.3.2 變更估價***包人提交變更報價***承包人收到變更指示或變更意向書后的14天內。未及時提交變更報價***不涉及調價***監(jiān)理人商定或確定變更價***14天內。監(jiān)理人收到變更報價***并向發(fā)包人匯報經發(fā)包人同意后通知承包人。 15.4 變更的估價***.4.5 合同協議書約定采用固定單價***,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標價***中列明的工程量發(fā)生增減,且單個子目工程量變化幅度在±15%以內(含)時,應執(zhí)行已標價***中列明的該子目的單價***工程量變化幅度在±15%以外(不含),且導致分部分項工程費總額變化幅度超過±1%時,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監(jiān)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新的單價***修正后的新的單價***5.4.6 因變更引起的其他處理方式:(1)招標文件***(安全文明施工費除外)結算時不作調整,承包人自行考慮工期、工程量調整、洽商變更等風險因素的影響進行投標報價*** 由于缺漏項產生的單價***政評審(或第三方結算單位)出具的結算報告據實調整; (3) 因分部分項工程變更洽商導致的單價***政評審(或第三方結算單位)出具的結算報告據實調整; (4) 已標價***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計價***價***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B50500-2013)為依據,執(zhí)行《關于印發(fā)配套2021預算消耗量標準計價***施工費等費用標準的通知》中人工、材料消耗量標準;在已標價***單中已有相應的人工、材料單價***的執(zhí)行;如沒有,則主材和設備單價***造價***發(fā)包人確認后的價***材單價***計入;取費費率按已標價***單中確定的為準。 b) 《關于印發(fā)配套2021預算消耗量標準計價***施工費等費用標準的通知》中沒有相應子目的項目,由承包人或發(fā)包人提出價***,經監(jiān)理人及造價***,報經對方確認后執(zhí)行;其中在已標價***單中已有相應的人工、材料單價***有的執(zhí)行;如果沒有,由承包人或發(fā)包人提出,經監(jiān)理人及造價***,報經對方確認后執(zhí)行;取費費率以已標價***單中確定的為準。 c) 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提請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行咨詢或直接按本合同第24條解決。 (5) 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 a) 合同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造價***量的計算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B50500-2013)原則進行計算。其相應綜合單價***報價***目,則套用原投標報價***投標報價***目,則參照原投標報價***) 合同中由于工程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系指原投標報價***程量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出,經監(jiān)理人及造價***發(fā)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同時約定承包人在組價***循下述原則:人材機,投標價***價***價***以***市建設工程造價***布的《北京工程造價****市場價***稱造價***為依據確定施***市場價***息價***下限的,以下限為準;《北京工程造價***價***有的,以發(fā)包人確認的價***工工日、材料消耗量參考《關于印發(fā)配套2021《預算消耗量標準計價***施工費等費用標準的通知》中的消耗量計算,以及***市相關計價***行;費率執(zhí)行承包人的投標費率。 (6) 暫估價***工程及其暫估價***除非合同中另有約定,合同中列明的所有暫估價***工程的暫估價***,但調整僅限于以下情況: a) 按合同文件約定的方式的暫估價***工程實際價***列明的暫估價***工程的暫估金額***,相應調整稅金。 b) 承包人本次所報的總承包服務費率不變,按合同文件約定的方式所確定的暫估價***分包工程價***包服務費率得出的總承包服務費,與合同中列明的暫估價***工程的暫定金額***服務費率得出的總承包服務費之間的差值,相應調整稅金。 (7) 暫估價***程設備的價***非合同中另有約定,暫估價***程設備暫估單價***,但調整僅限于以下情況: a) 按合同文件約定的方式所確定的實際材料設備采購價***即招標文件)列明的材料設備暫估價***。 b) 以上差值僅相應調整稅金。 (8) 發(fā)包人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變化,由承包人提出措施項目費,經監(jiān)理人及造價***發(fā)包人確認后調整(投標報價***施項目除外)。 (9) 政策性調整因素:本合同簽訂后,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并且這種變化對工程造價***調整作用時,合同價***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予以調整。 (10) 不可抗力:雙方協商解決。 (11) 爭議或糾紛解決:雙方一致的同意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合同爭議和糾紛。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15.5.2 對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方法: 無 。 15.8 暫估價***.1 按合同約定應當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選擇專項供應商或專業(yè)分包人的: (4)承包人報送招標計劃期限: 啟動招標工作前7天內 天 發(fā)包人審批招標工作計劃時限: 收到招標計劃7 天內 (5)承包人報送相關文件時限: 相關文件發(fā)出前7 天 發(fā)包人審批相關文件時限: 收到相關文件7 天內 (10)承包人申報合同文件時限: 訂立合同前7 天 發(fā)包人審批合同文件時限: 收到合同 7 天 承包人報送正式簽訂合同副本時限: 合同訂立后7 天內 15.8.3 發(fā)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或者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的規(guī)模標準的,其最終價***為: / 或者按照下列約定: / 16. 16.1 物價*** 物價***法:采用造價***格差額。 16.1.2 采用造價***格差額 16.1.2.1 引起的物價***圍及幅度 引起的物價***圍: 鋼材、水泥、預拌混凝土、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電線、電纜以及人工。 引起的物價***度: ±5 % 16.1.2.2 物價***風險幅度的計算方法 (1)投標報價***023年***月。 (2)《北京工程造價***價***有的,基準價***:以招標控制價***準。 (3)合同施***市場價***法:***市建設工程造價***布的《北京工程造價****市場信息價***稱造價***為依據,造價***有上、下限的,以下限為準。造價***沒有的,按發(fā)包人、承包人共同確***市場價***16.1.2.3 物價***方法 (1)本工程單價***用算數平均法(加權平均法/算數平均法/其他計算方法)。 采用加權平均法:/ 采用算數平均法:1)當承包人投標報價***于基準價***波動變化幅度(漲幅)=(施***市場價***/基準價*** ; 2)當承包人投標報價***于基準價***波動變化幅度(漲幅)=(施***市場價***)/投標單價*** 變化幅度在±5 %以內時不做調整,變化幅度在±5 %以外時據實調整。 采用其他計算方法: / 16.1.2.4 其他約定: (1) 除上述列明的材料以外,綜合單價***有材料、機械施工***市場價****市場價***險已包括在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措施項目費風險范圍:1)措施費風險包括經監(jiān)理單位***??們r***單與計價***項目措施項目費,不再進行調整;2)清單項目工程量變化,無論變化幅度多大,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清單不作調整;3)措施項目如有整項不發(fā)生的,該項費用金額*** (2) 調整價***調整期內完成的相應工程量計算;調整價***金;風險費調整工程價***額確認后,將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進度款同期支付。 (3) 如受益方在14天內未遞交風險費調整工程價***的,視為不需調整相應的風險費。 (4) 合同價***慮了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如臨水、臨電、照明、排風、擾民、二次搬運、施工場地及周圍地理位置***,發(fā)生時不調整合同價***) 本工程中渣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運輸、消納費均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不予調整。 (6) 承包人須單獨編制成品保護方案并將成品保護方案上報現場管理單位,須自行與相關單位***,與此有關的費用已含在簽約合同價***時不予調整。 16.1.3 其他方法: / 17.計量與支付 17.1 計量 17.1.3 計量周期 (1)每月 25 日為當月計量截止日期(不含當日)和下月計量起始日期(含當日)。 (2)本合同 執(zhí)行 (執(zhí)行(采用固定單價***)/不執(zhí)行(采用總價***))單價***工程量按月計量。 (3)總價***式采用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量(支付分解報告/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量)。 17.1.5 總價***(適用于采用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量) (1)采用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量方式的,總價***: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標價***中某單個子目工程量變化幅度超出±15%(不含),且承包人或監(jiān)理人認為該變化引起相關措施項目發(fā)生變化的,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人要求承包人針對措施項目的變化提交施工調整方案及報告,監(jiān)理人報發(fā)包人批準后按照發(fā)包人書面文件確定需要調整的措施項目價***.2 預付款 17.2.1 預付款 (1)預付款額度 預付款額度:簽約價***金額***** 其中包括: / (2)預付辦法 預付款預付辦法:發(fā)包人以銀行轉賬或支票形式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 預付款的支付時間:本合同簽訂后并于收到承包人開具等額正式發(fā)票后的30天內 。 17.2.2 預付款的扣回與還清 預付款的扣回辦法:每次在支付合格工程進度應付款中全額扣回,直至全部扣清為止。如果出現承包人依合同應得或將得的任何金額***時,發(fā)包人可以從承包人依合同應得或將得的任何后續(xù)金額***,直至全部預付款抵扣完畢為止。 17.3 工程進度付款 17.3.1發(fā)包人按表中約定向承包人指定賬戶支付合同款: 款項 付款時間 金額***例(%) 預付款 合同簽訂***日內 合同總價****元) 進度款 工程量達到50%后***日內 合同總價****元) 驗收款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日內 合同總價****元) 結算款 結算審計通過后***日內 支付至審計確認價*** 質保金 保修期期滿后 支付至審計確認價***% 17.3.2 進度付款申請單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份數:一式六份,發(fā)包人三份,監(jiān)理人兩份,承包人一份 承包人報送監(jiān)理人的進度付款申請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1)付款次數或編號***工程的價***變更金額***賠金額***次應支付的預付款和(或)應扣減的返還預付款;(6)根據合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實施并經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認可工程(含專業(yè)分包工程進度款)的價***應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增加和扣減的暫估價***)應增加和扣減的金額***增加和扣減的索賠金額***扣減的預付款; 7)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民工工資和其他合理費用的支付證明。 9)本次進度款支付金額***+(2)+(3)+(4)+(5)]-(6)-(7) 17.3.3 進度付款證書和支付時間 (2)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 / 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市場報價***。 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金額***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市場報價***5 天*逾期付款天數 。 (4)進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資金的支付方法: 以實際撥款到發(fā)包人賬戶之日起28 天內支付進度款 。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最終結算金額***評審(或第三方審計),以財政評審(或第三方審計)結果報告為最終結算依據支付尾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fā)包人支付至合同總價***金額*****時(含預付款),停止支付,待竣工結算、備案工作、預轉固及工程歸檔按合同約定的程序完成,并經財政評審(或第三方審計)結束后,發(fā)包人在扣除審計審定結算總價***保證金,和按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罰款及已支付款后,將剩余的工程款一次性支付承包人。如發(fā)包人已支付的價***應當支付的審定金額***后),則承包人應當退還發(fā)包人已支付的超出部分。發(fā)包人付款前,承包人應向發(fā)包人出具等額的增值稅發(fā)票,承包人怠于提供的,發(fā)包人有權暫緩付款且無需承擔逾期付款責任。 17.4 質量保證金 17.4.1 質量保證金處理 (3)質量保證金形式:采用扣留質量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擔?;蚱渌:瘬P问建u采用扣留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約定比例: 審計審定結算總價***.5 竣工結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請單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的份數:提交5份竣工付款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14天內。 (2)竣工付款申請單的其他內容:竣工結算合同總價***工程價***的預付款、應扣留的質量保證金、應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額***6 最終結清 17.6.1 最終結清申請單 (1)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提交5份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期限:在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fā)后的28天內。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 不支付 (支付 / 不支付)質量保證金利息。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質量保證金利息的,利息計算方法: / 18.竣工驗收 18.2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2)承包人負責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具體內容: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單、簽署完整的設計變更和洽商單等完整的結算資料,和符合相關部門檔案歸檔的要求的全部竣工資料。 竣工驗收資料的份數:四份,及電子版文件一份。 竣工驗收資料的費用支付方式: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5 施工期運行 18.5.1 需要施工期運行的單位***: / 。 18.6 竣工清場 18.6.1 監(jiān)理人頒發(fā)(出具)工程接收證書后,承包人應在14天內按照以下要求對施工場地進行清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直至監(jiān)理人檢驗合格為止。 (5)其它場地清理工作: / 18.8 施工隊伍的撤離 18.8.3 缺陷責任期滿時,承包人在施工場地保留的人員和施工設備最終撤離的期限: 按通用條款執(zhí)行 。 18.9 中間驗收 18.9.1 本工程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部位: / 18.9.2 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 48小時內 期限內進行修改后重新驗收。 19.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 19.1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時間 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時間: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19.7 保修責任 19.7.1 工程質量保修范圍:遵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①、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市政***道路工程。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③、供熱與供冷系統。 ④、電氣管線、給排***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 。 工程質量保修期限:遵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①、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市政***道路工程 的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合理的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 ③、供熱與供冷系統的保修期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電氣管線、給排***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保修期為2年。 ⑤、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遵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質量缺陷,除發(fā)包人使用不當,第三方責任,不可抗力造成外,均屬于承包人保修范圍 。 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從工程保修保證金中扣除。 2)發(fā)生需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時間不超過2小時。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5)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6)如承包人未按照承包人的時間要求進行維修,發(fā)包人有權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維修,所發(fā)生維修費用(***的審核為準)和審核、鑒定費用直接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繼續(xù)承擔賠償責任。 20.保險 20.1 工程保險 本工程 不投保 (投保/不投保)工程保險。投保工程保險時,險種為: / ,并符合以下約定: (1)投保人: / (2)投保內容: / (3)保險費率:由投保人與合同雙方同意的保險人商定。 (4)保險金額***5)保險期限: / 20.4 第三者責任險 20.4.2 保險金額***保險費率由承包人與發(fā)包人同意的保險人商定,相關保險費由 / 承擔。 20.5 其他保險 承包人應為其施工設備、進場材料和工程設備等辦理的保險:承包人必須為承包人施工人員購買工傷險和人身意外險,并支付保險費用。承包人施工人員的傷亡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20.6 對各項保險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險憑證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交各項保險生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的期限: / 20.6.4 保險金不足的補償 保險金不足以補償損失時,承包人和發(fā)包人負責補償的責任分攤: /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確認 21.1.1 合同條款通用部分第21.1.1項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由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地震、征收、征用、禁令等政府行為和戰(zhàn)爭、罷工、騷亂等不可抗力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的等級范圍約定: 6級以上地震、12級以上大風、冰雹紅色預警引起的重雹災、政府有關停工規(guī)定 。 24.爭議的解決 24.1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雙方友好協商不成、不愿提請爭議組評審或者不愿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選擇下列第(貳)種方式解決: (壹)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 (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4.2 爭議評審 24.2.1 爭議評審組邀請合同雙方代表人和有關人員舉行調查會的期限: / 。 24.2.2 爭議評審組在調查會后作出爭議評審意見的期限: / 。 合同附件 附件一: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 序號 材料設備 名 稱 規(guī)格 型號 單 位 數 量 單 價***式 交貨 地點 計劃交貨 時間 備注 1 / / / / / / / / / 附件二: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 序號 材料設備 名 稱 規(guī)格 型號 單 位 數 量 單 價***式 交貨 地點 計劃交貨 時間 備注 1 / / / / / / / / / 備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本表所列發(fā)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數量不考慮施工損耗,施工損耗被認為已經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標價***件三:廉政責任書格式 建設工程廉政責任書 發(fā)包人: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承包人: 為加強建設工程廉政建設,規(guī)范建設工程各項活動中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的行為,防止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現象的發(fā)生,保護國家、集體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和廉政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訂立本廉政責任書。 一、雙方的責任 1.1 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 1.2 嚴格執(zhí)行建設工程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1.3 各項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建設工程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1.4 發(fā)現對方在業(yè)務活動中有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提醒對方,情節(jié)嚴重的,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jiān)察、司法等有關機關舉報。 二、發(fā)包人責任 發(fā)包人的領導和從事該建設工程項目的工作人員,在工程建設的事前、事中、事后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關單位***、禮金、有價***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關單位***。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關單位***、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承包人和相關單位***、健身、娛樂等活動。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關單位***、子女、親屬參與同發(fā)包人工程建設管理合同有關的業(yè)務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關單位***、材料和設備。 三、承包人責任 應與發(fā)包人保持正常的業(yè)務交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程序開展業(yè)務工作,嚴格執(zhí)行工程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執(zhí)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遵守以下規(guī)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發(fā)包人及其工作人員索要、接受或贈送禮金、有價***物品及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為發(fā)包人和相關單位***。 3.3不得接受或暗示為發(fā)包人、相關單位***、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為發(fā)包人、相關單位***、健身、娛樂等活動。 四、違約責任 4.1發(fā)包人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二條責任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承包人單位***,應予以賠償。 4.2 承包人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三條責任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發(fā)包人單位***,應予以賠償。 4.3 本責任書作為建設工程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建設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五、責任書有效期 本責任書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時止。 六、責任書份數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發(fā)包人承包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fā)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監(jiān)督單位: (蓋章) 監(jiān)督單位: (蓋章) 1 附件四:質量保修書格式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fā)包人: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承包人: 發(fā)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 (工程名稱)簽訂保修書。 一、工程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保修責任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 。 二、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 5 年; 3、 外窗工程為 2 年,外窗防滲漏為 5 年; 4、 裝修工程為 2 年; 5、 電氣管線、給排***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2 年; 6、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2 個采暖期、供冷期; 7、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 。 三、保修責任 1、屬于責任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 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責任事項: / 。 本工程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fā)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附件五:施工安全衛(wèi)生、治安防火協議書 施工安全衛(wèi)生、治安防火協議書 工程名稱: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 建設單位: ***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施工單位: 為保障國家和人民財產的安全,確保建設工程順利進行,***有關文件精神,建設單位***。具體內容如下: 一、建設單位***,并負責檢查和監(jiān)督。對違反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的行為,以及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及時向施工管理方提出整改意見,責令其立即糾正,對限期不改的,給予處罰。 二、施工單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wèi)生及消防保衛(wèi)標準》、《***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應嚴格按照協議書的規(guī)定,組織學習、落實條款、并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負責經常性的監(jiān)督檢查。如發(fā)現隱患除及時糾正外,還要通報建設單位,并制訂改進和預防措施。 三、施工單位***、各工種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勞動***市建委等有關部門下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四、施工單位***、治安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為做好此項工作,必須在施工現場配備專職生產安全員和專職消防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并做好日常的檢查和記錄。生產安全員和專職消防人員在發(fā)現隱患時應及時向施工現場負責人匯報,如施工現場負責人不組織整改,生產安全員和專職消防人員有權向建設單位***,情節(jié)嚴重的,建設單位***,經查證隱患徹底消除方可重新開工。 五、施工單位***,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施工。非專業(yè)人員不準私自拆改、安裝和使用機電設備。 六、冬季施工使用爐火取暖必須按規(guī)定安裝,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并設專人管理。 七、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在指定地點***,設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嚴禁在施工中埋、壓、圈、占、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 八、特種專業(yè)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證上崗。杜絕違章操作和無證上崗。 九、施工單位***,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宿舍不準留宿其他人員,私人財物由自己妥善保管好,發(fā)生丟失等問題,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施工單位***,制訂突發(fā)事件的預案,明確責任人,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十一、因施工單位***、操作規(guī)程施工,未執(zhí)行或未完全執(zhí)行本協議各項條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施工單位***。 十二、由施工單位***,由施工單位***《施工安全衛(wèi)生、治安防火協議書》,并交付建設單位***。 本協議一式六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 第五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專用部分 第五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1.工程說明 1.1 工程概況 1.1.1 本工程基本情況:******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園林景觀修繕工程中所含的安裝工程、土建結構工程等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1.1.2 本工程施工場地(現場)具體地理位置: ***市***區(qū)。 1.2 現場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 1.2.2 施工場地(現場)臨時供水管徑:滿足工程要求 施工場地(現場)臨時排污管徑:滿足工程要求 施工場地(現場)臨時雨水管徑:滿足工程要求 施工場地(現場)臨時供電容量(變壓器輸出功率):滿足工程要求 1.2.3 現場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的其他資料和信息數據:/ 1.3 地質及水文資料 現場地質及水文資料和信息數據:/ 2.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圍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圍:安裝工程、土建結構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2.1.2 承包范圍內的暫估價***1.2.3 上述暫估價***.1.1項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圍的工作界面劃分: / 2.1.3 承包范圍內的暫列金額***1.3.4 關于暫列金額***: / 2.2 發(fā)包人發(fā)包專業(yè)工程和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2.2.1 由發(fā)包人發(fā)包的專業(yè)工程屬于與本工程有關的其他工程,不屬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圍。發(fā)包人發(fā)包的專業(yè)工程: / 2.3 承包人與發(fā)包人發(fā)包專業(yè)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 承包人與發(fā)包人發(fā)包專業(yè)工程承包人以及與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商之間的工作界面劃分: / 2.4 承包人需要為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提供的現場辦公條件和設施 承包人需要為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提供的現場辦公條件和設施及其詳細要求: / 4.質量要求 4.2 特殊質量要求 有關本工程質量方面的特殊要求: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達標 5.適用規(guī)范和標準 5.1 適用本工程的國家、行業(yè)和地方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程: / 6.安全文明施工 6.1 安全防護 6.1.2 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現場)設立、提供和維護并在有關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11)其他要求: / 6.1.18 安全防護方面的其他要求: / 6.2 臨時消防 6.2.5 臨時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 / 6.3 臨時供電 6.3.6 臨時用電方面的其他要求: / 6.4 勞動保護 6.4.6 勞動保護方面的其他要求: / 6.5 腳手架 6.5.6 腳手架的其他要求: / 6.6 施工安全措施計劃 6.6.2 施工安全措施計劃內容包括: (9)其他要求: / 6.7 文明施工 6.7.11 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 / 6.8 環(huán)境保護 6.8.10 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其他要求: / 6.9 施工環(huán)保措施計劃 6.9.1 施工環(huán)保措施計劃內容應包括: (15)其他要求: / 6.10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 6.10.1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達標 6.10.4 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圖集》(2019版) 7.治安保衛(wèi) 7.7 突發(fā)治安事件緊急預案的要求: / 7.8 治安保衛(wèi)管理方面的其他要求: / 8.地上、地下設施和周邊建筑物的臨時保護 8.3 發(fā)包人特別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設施和周邊建筑物的保護: / 8.4 地上、地下設施和周邊建筑物的臨時保護的其他要求: / 9.樣品和材料代換 9.1 樣品 9.1.1 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樣品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 10.特殊技術標準和要求 10.1 部分材料和工程設備特殊技術要求 10.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圍內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設備相關技術要求: / 10.1.2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圍內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選型允許的偏離: 序號 材料和工程設備名稱 技術指標 允許偏離范圍 備 注 1 / / / / 2 / / / / …… 10.1.3 本工程施工現場所用混凝土或砂漿的供應方式為預拌 10.2 進口材料和工程設備 10.2.1 本工程需要進口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 10.2.2 上述進口材料和工程設備采購、進口、報關、清關、商檢、境內運輸(包括保險)、保管的責任以及費用承擔方式劃分: / 10.3 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 本工程涉及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及相應使用和操作說明: / 10.4 其他特殊技術要求 本工程的特殊技術要求: / 11.進度報告和進度例會 11.1 進度報告 11.1.5 發(fā)包人和(或)監(jiān)理人在收到進度報表后的簽認要求: / 11.1.7 有關進度報告的其他要求: / 11.2 進度例會 11.2.4 有關進度例會的其他要求: / 12.試驗和檢驗 12.1 本工程發(fā)包人委托檢測單位***、工程設備和工藝: / 12.3 本工程需要承包人進行試驗和檢驗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 / 12.4 本工程需要由監(jiān)理人和承包人共同進行試驗和檢驗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 / 12.8 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檢測的質量檢測單位: / 13.計日工 13.7 關于計日工的其他約定: / 14.計量與支付 14.2 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內容: / 15.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 15.2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15.2.3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應當按合同條款第18.2款附上下列內容: (8)其他要求: / 16.需要補充的其他要求 / 附圖:施工現場現狀平面圖 1 第六章 工程量清單專用部分 第六章 工程量清單 (電子版,另行提供) 1.工程量清單說明 1.1 工程量清單編制依據 1.1.1 本工程量清單依據的計量計價***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B50854-2013)、《***市建設工程預算消耗量標準》(2021)。 1.1.3 補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及工作內容說明: / 2.投標報價***1 投標報價***標報價***同約定的有關計價***照下列依據自主報價***其他相關資料: / 2.4 總價***價***2 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具體要求: / 2.5 其他項目清單報價***4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總承包服務費的調整方法: / 2.7 投標報價***問題 2.7.8 有關投標報價***: / 3.其他說明 3.3 需要補充的其他說明: / 第七章 圖紙 1.圖 紙(電子版,另行提供) 作為招標文件***,隨招標文件***。 2.圖紙目錄 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 (工程名稱)施工招標 投 標 文 件 投標人: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目 錄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二、授權委托書 三、聯合體協議書 四、投標保證金 五、已標價*** 六、施工組織設計 七、項目管理機構 八、擬分包工程情況表 九、資格審查資料 十、信譽要求資料 十一、其他材料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一)投標函 致: (招標人名稱) 在考察現場并充分研究 (工程名稱)(以下簡稱“本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我方茲以: 人民幣(大寫): R***元 的投標價***約定有權得到的其它金額***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維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標報價*** 安全文明施工費(含稅)合計金***元 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費(含稅)R***元 趕工增加費(含稅)合計金額******元 農民工工傷保險費R***元 暫列金額***日工部分)(含稅)合計金***元 專業(yè)工程暫估價***計金***元 ······ 如果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歷日)內竣工,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 標準,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達到 等級。我方同意本投標函在招標文件***,在招標文件***,且隨時準備接受你方發(fā)出的中標通知書。 隨本投標函遞交的投標函附錄是本投標函的組成部分,對我方構成約束力。 隨同本投標函遞交投標保證金一份,金額***大寫):***元)。 在簽署協議書之前,你方的中標通知書連同本投標函,包括投標函附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我方擬派的項目經理 (姓名)身份證號: 。 我方承諾:我方擬派的投標人代表參加開標會、簽署開標記錄等有關工作,均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投標人(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備注: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且采用分項報價***報價***,應當在投標函中增加分項報價***(二)投標函附錄 工程名稱: 序號 條款內容 合同條款號 約定內容 備注 1 工期 日歷天 2 缺陷責任期 3 承包人履約擔保金額*** 見擬分包工程情況表 5 逾期竣***元/天 6 逾期竣工違約金最高限額 7 質量標準 8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目標等級 9 的差額計算 見價***表 10 預付款額度 11 質量保證金形式 12 質量保證金約定比例 … …… 投標人(蓋單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價***表 名 稱 基本價*** 重 價*** 代號 指數值 代號 允許范圍 投標人建議值 定值部分 A 變 值 部 分 人工費 F01 B1 __ 至__ 鋼材 F02 B2 __ 至__ 水泥 F03 B3 __ 至__ ……. ….. …. ......... 合 計 1.00 備注:在合同條款第16.1款約定采用價***行時適用本表。表中除“投標人建議值”由投標人結合其投標報價***寫外,其余均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 標 人: 單位***: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職 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蓋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權委托書 (適用于簽署投標文件)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我單位 (姓名)身份證號: 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的 (工程名稱)施工投標文件和下文載明的其他事項,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其他事項: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 標 人: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通用部分第3.1.1項的規(guī)定,除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外,投標人應當按照此格式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作為投標文件一部分。 三、聯合體協議書 牽頭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員二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鑒于上述各成員單位***,自愿組成 (聯合體名稱)聯合體,共同參加 (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 (工程名稱) (以下簡稱本工程)的施工投標并爭取贏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簡稱合同)?,F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某成員單位***)為 (聯合體名稱)牽頭人。 2.在本工程投標階段,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工程投標文件編制活動,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投標和中標有關的一切事務;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合同訂立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遞交投標文件,履行投標義務和中標后的合同,共同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承擔各自所負的責任和風險,并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各成員單位***: 。 按照本條上述分工,聯合體成員單位***: 。 5.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6.聯合體中標后,本聯合體協議是合同的附件,對聯合體各成員單位***。 7.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聯合體未中標或者中標時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8.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zhí)一份。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成員二名稱: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四、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名稱): 鑒于 (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于 年 月 日參加 (工程名稱)的投標, (擔保人名稱,以下簡稱“我方”)保證: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或者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或拒交規(guī)定履約擔保的,我方承擔保證責任。收到你方書面通知后,在***日內向你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 本保函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通知應在投標有效期內送達我方。 擔保人名稱: (蓋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別提醒: 1.如采用保函以外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附投標保證金憑證掃描件; 2.此處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的要求附相關材料。 五、已標價*** 說明:已標價***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單”中的相關清單表格式填寫。構成合同文件的已標價***包括第六章“工程量清單”有關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明的內容。 六、施工組織設計 1.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采用文字并結合圖表形式,本招標文件***3.7.4項中關于施工組織設計的模塊編制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應當按以下要求進行編制: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結合 企業(yè)的自身情況和實力,并對應投標函所填報的管理目標等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措施方案 投標人壓縮定額工期或者壓縮招標人要求工期的,應當編制趕工技術方案。趕工技術方案按以下要求進行編制:趕工技術方案應明確按期完成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具體技術措施,承擔相應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投標人壓縮定額工期超過10%(不含)的,投標人的相關技術措施應組織專家論證并通過施工單位***;專家論證報告及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資料的掃描件放入第3.1.1項第(11)目其他資料中。 / 2. 施工組織設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圖表,圖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若采用技術暗標評審,則下述表格應按照章節(jié)內容,嚴格按給定的格式附在相應的章節(jié)中。 附表一 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設備表 附表二 擬配備本工程的試驗和檢測儀器設備表 附表三 勞動力計劃表 附表四 計劃開、竣工日期和施工進度網絡圖 附表五 施工總平面圖 附表六 臨時用地表 附表一: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設備表 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設備表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規(guī)格 數 量 國別 產地 制造 年份 額定功率(KW) 生產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備注 附表二:擬配備本工程的試驗和檢測儀器設備表 擬配備本工程的試驗和檢測儀器設備表 序號 儀器設備名 稱 型號 規(guī)格 數 量 國別 產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臺時 數 用 途 備注 附表三:勞動力計劃表 勞動力計劃表 單位:人 按工程施工階段投入勞動力情況 階段 工種 附表四:計劃開、竣工日期和施工進度網絡圖 計劃開、竣工日期和施工進度網絡圖 1.投標人應遞交施工進度網絡圖或施工進度表,說明按招標文件***。 2.施工進度表可采用網絡圖和(或)橫道圖表示。 附表五:施工總平面圖 施工總平面圖 投標人應遞交一份施工總平面圖,繪出現場臨時設施布置圖表并附文字說明,說明臨時設施、加工車間、現場辦公、設備及倉儲、供電、供水、衛(wèi)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設施的情況和布置。 附表六:臨時用地表 臨時用地表 用 途 面 積(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時間 七、項目管理機構 (一)項目管理機構***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稱 專業(yè) 資格證書編號***二)主要人員簡歷表 附1:項目經理簡歷表 姓 名 年 齡 身 份 證 學 歷 職 稱 職 務 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等級 級 建造師專業(yè) 注冊建造師證書名稱 注冊建造師證書編號***畢業(yè)于 學校 專業(yè) 主要工作業(yè)績 時 間 參加過的類似工程名稱 工程概況說明 發(fā)包人及聯系電話 備注:項目經理應附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身份證、職稱證、學歷證、養(yǎng)老保險掃描件,管理過的工程業(yè)績須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表或單位***)掃描件。類似工程限于以項目經理身份參與的工程。 附2:主要項目管理人員簡歷表 工作崗位名稱 姓 名 年 齡 性 別 畢業(yè)學校 學歷和專業(yè) 畢業(yè)時間 執(zhí)業(yè)資格 專業(yè)職稱 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編號***加過的類似工程名稱 工程概況說明 發(fā)包人及聯系電話 備注:主要項目管理人員指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合同商務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崗位人員。應附注冊資格證書、身份證、職稱證、學歷證、養(yǎng)老保險掃描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主要業(yè)績須附合同協議書。 八、擬分包工程情況表 序號 擬分包工程名稱、范圍及理由 擬選分包人 備注 擬選分包人名稱 注冊地點 企業(yè)資質 有關業(yè)績 備注:本表所列分包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圍內的非主體、非關鍵工程。 日 期: 年 月 日 九、資格審查資料 (一)投標人基本情況 投標人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網 址 組織結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術職稱 電話 技術負責人 姓名 技術職稱 電話 成立時間 員工總人數: 企業(yè)資質等級 其中 項目經理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高級職稱人員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員 開戶銀行 賬號 經營范圍 備注 備注:本表提供證明材料:本表后應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二)近年財務狀況 備注:在此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等的掃描件。具體年份及相關要求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的規(guī)定。 (三)近年完成的類似工程情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所在地 發(fā)包人名稱 發(fā)包人地址 發(fā)包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 合同價***期 竣工日期 承包范圍 工程質量 項目經理 身份證號 技術負責人 身份證號 總監(jiān)理工程師 聯系電話 工程描述 備注 備注:1.本表后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表或單位***)復印件。 2.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工程,并標明序號。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所在地 發(fā)包人名稱 發(fā)包人地址 發(fā)包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 簽約合同價*** 計劃竣工日期 承擔的工作 工程質量 項目經理 身份證號 技術負責人 身份證號 總監(jiān)理工程師 聯系電話 工程描述 備注 備注:1.本表后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 2.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工程,并標明序號。 (五)主要項目管理人員簡歷 1.相關簡歷同本章附件七(二)“主要人員簡歷”。 2.本章“項目管理機構”已有本表內容的,無需重復提交。 十、信譽要求資料 1.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說明: 投標人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掃描件。 2.近年企業(yè)不良行為記錄情況 3.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況 4.其他 十一、其他材料 (一)與投標人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 備注:投標人應當依據自身存在的以下情形,如實披露與本單位***、監(jiān)理、招標代理等單位***。 (1)與本企業(yè)單位***; (2)與本企業(yè)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企業(yè); …… (二)承諾書 備注:投標人的承諾可在此集中單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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